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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子为追债拘禁、殴打欠债人 被重判15年

时间:2014-01-16 14:39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贺欢
 清新五名男子将欠款人带到宾馆和出租屋实行非法拘禁,期间通过殴打和恐吓的方式,威逼欠款人偿还欠款,被捕后还搜获一支自制手枪和五发子弹。近日,清新区人民法院对该五名男子作出判决,其中一人被数罪并罚重判15年。

  原标题:五男子为追债拘禁、殴打欠债人 被重判15年

  清新五名男子将欠款人带到宾馆和出租屋实行非法拘禁,期间通过殴打和恐吓的方式,威逼欠款人偿还欠款,被捕后还搜获一支自制手枪和五发子弹。近日,清新区人民法院对该五名男子作出判决,其中一人被数罪并罚重判15年。

  去年4月19日,邓某因向梁某追债未果,纠集何某、潘某、阿强(在逃)等人,将梁某骗出来制服,带到太和镇一间酒店房间内,对梁某拳打脚踢,威逼其偿还欠款。期间,何某还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和电击棍恐吓梁某,并抢夺其身上的1000多元现金和一块手表。同年5月28日,何某、李某、白某等人又将在游戏厅玩赌博机欠下债务的曾某挟持到清城某出租屋,实施非法拘禁,并对被害人曾某进行殴打,迫使其打电话向亲友筹钱还债,并逼其写下欠条。

  去年6月2日凌晨,民警在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某住宅楼将被告人白某、何某抓获,并从白某身上搜获一支自制小口径手枪以及五发子弹。该枪系何某所有,2013年5月份暂时交给白某使用。经查,参与非法拘禁被害人曾某一案的被告人李某、白某、何某均有前科。

  法院最终判处何某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白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某、邓某、潘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1年3个月到1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记者/贺欢 通讯员/卢秀娟 邓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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