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偷东西,我就是喜欢夜间出来遛弯。”形迹可疑的肖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为自己辩解,而其指纹竟与49起盗窃案吻合。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肖某提起公诉。 经查,肖某曾因盗窃罪入狱1年,2011年来京,无正当职业。 2012年7月14日夜间,肖某在本市西城区天宁寺东里某住宅楼,采用徒手爬楼翻窗入室的方式,入室盗窃事主康先生笔记本电脑一台、苹果牌IPAD直板电脑一台。同一晚,肖某又在同一楼上采用相同方式入室盗窃了3家。 接警后,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察,提取指纹。由于已是凌晨,街上行人稀少,民警在这一区域的某公厕附近发现了正在溜达的肖某,觉得可疑,便上前对其进行盘查,发现肖某的手提袋里有多部手机和电脑,而肖某却解释不通东西来源。 经查,肖某的指纹与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的49起盗窃案指纹相吻合。另有两起案件,警方在肖某的住处发现了赃物。(记者周鑫 通讯员唐薇佳)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