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河南省许昌市某中学发生一起强奸案,一男子潜入校园,将一名女生打晕后作案。通过侦查,公安机关发现该案与一个月前邻市发生的校园强奸案作案手法相似。办案民警发现该名罪犯作案手法娴熟,有反侦查意识,应该有作案前科。据此,办案人员决定首先排查两劳释放人员。 就在公安机关排查期间,又有3所学校分别发生了3起强奸案,作案手法与前两起案件如出一辙。 2012年3月28日,侦查人员排查到两劳释放人员杨学奇时,检验结论显示其DNA与案发现场留下的作案人DNA一致,公安机关对杨学奇实施刑事拘留。杨学奇交代,他在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短短8个月时间内,作案共计14起。了解杨学奇经历后,令办案人员吃惊的是,杨学奇从1987年起分别因盗窃罪、脱逃罪、抢劫罪被长葛市法院和西华县法院判刑5次,在监狱五进五出。该系列强奸案发案前不满一年,杨学奇刚服完四年有期徒刑被刑满释放。 据杨学奇供述,因前妻是同性恋,自己非常恼火,与前妻离婚后产生了“报复女人”的想法。1998年,杨学奇对两名在校女学生实施强奸,刚开始也感到害怕,后来发现一切风平浪静,杨学奇的胆子越来越大。2011年,杨学奇因盗窃罪刑满释放后,便将报复女人的想法继续付诸行动,把魔爪伸向了校园女生,“女学生胆子小,容易得手”。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该系列强奸案中,14名被害人中仅有2人及时报警,被害人平均年龄仅16岁,其中有2名幼女。2013年1月,长葛市检察院连续向该市教育局发出6条检察建议,剑指校园安全问题,要求该局在完善硬件设施、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的同时,把法制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为在校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一个月后,以检察建议为蓝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寄宿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在该市中小学及大中专学校下发。 2013年5月7日,杨学奇因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许昌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杨学奇蔑视法律的后果是亲手将自己送上了不归路,而他给众多花季少女造成的伤害也让人倍感心痛。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