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记者在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桦南专场上了解到,经过桦南县上下不懈努力,2019年5月,黑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桦南县脱贫摘帽。 据介绍,桦南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幅员441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65万亩,辖7镇5乡192个行政村378个自然屯,总人口46.7万,其中农村人口31.8万。桦南县是全省12个革命老区一类县之一,是东北抗日联军第八军和第十一军的诞生地,享有中国南瓜之乡、白瓜籽之乡和紫苏之乡等美誉。桦南县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新长征路上必须答好的“时代之问”,扎实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全县贫困人口由2017年末的24837人减少到2019年末的1146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39%。连续四年在全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获得A级成绩。 据佳木斯市委常委、桦南县委书记鲁长友介绍,桦南县坚持“产业”“就业”互补,2017年以来,产业项目累计实现收益1.7亿元,贫困人口外出务工就业实现收入1.5亿元。投入7.45亿元,建设光伏发电、棚室瓜菜、农副产品加工等扶贫产业项目142个,引导7090户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电商微商等项目,每户贫困户有2个以上项目带动,人均收入由2017年6100元增加到1万元。深入推进“九八九”转移就业脱贫工程,免费培训贫困学员1460人(次),实现4988人(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年人均增收2.9万元;科学设立“10+N”公益性岗位,扶持壮大扶贫车间28个,吸纳5670名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年人均增收2700元,实现就业质量和数量“双提升”。为3151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24亿元,为14家合作社发放扶贫再贷款5944万元,为贫困群众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和农业种植保险,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同时,接通“放心水”,建好“安全房”,铺就“致富路”,打造“幸福村”。建设美丽乡村37个、污水处理工程5处,改厕4369个,城乡植树44万棵、栽植花卉174万株,创建全国文明村1个、省级文明村7个、市级示范村10个、县级以上文明村镇94个,荣获“全省美丽乡村先进县”。坚持把民生小事作为脱贫大事,帮扶与保障同存,兜底与救助共在,物质富有和精神富足同频共振,发展成果全民共享,脱贫致富齐奔小康。 桦南县委副书记、县长梁庆民说,桦南县始终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治本之策,按照“农户无风险、贫困户稳定增收、企业持续发展”的思路,政府投建光伏发电、棚室瓜菜、畜牧养殖等扶贫产业项目142个,带动10630户22262人,年人均增收1350元。帮扶单位援建产业项目26个,带动贫困群众1380人,年人均增收1100元。同时,利用金融扶持政策,引导7090户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电商微商等项目,年人均增收820元,确保了每户贫困群众都有2个以上产业项目带动。创新实施“四大产业带贫模式”,把“输血”逐步转化为“造血”,真正实现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通过建立县级产业扶贫共享基金专户,真正实现了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实现差异化扶贫收益,充分享受到了产业收益红利。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