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安然)时隔多年,父亲、姐姐终于在二中院刑事审判庭里见到了陈再进,从法庭大门走向被告席的短短十米内,他向四处张望,寻找家人,眼神迫切,又带着点不知所措。他的姐姐此时已在旁听席上泣不成声。 陈再进是一名聋哑人,智力发育水平也明显低于常人。法庭为他配备了一名手语翻译,坐定后,法官要求法警打开了他的戒具,让他能够通过手势回答问题。 起诉书显示,2013年12月18日,陈再进预谋抢劫,他在当天零点多,来到东城区天桥南大街自然博物馆南侧地下通道内,用一根事先准备的木棍,多次击打在通道内露宿的47岁的李某,李某头面部被重击,导致颅脑损伤死亡。仅一个多小时后,他又来到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南侧地下通道内,又用木棍击打在通道内露宿的一无名男子头面部数下,对方同样是颅脑损伤死亡。 他的父亲坐在法定代理人席位上,一直唉声叹气。他说:“我儿子小时候就没上过聋哑学校,他就会瞎比划……” 庭审进行得非常复杂。翻译时常要站起身来,用手势、肢体语言相互配合,向他解释讯问内容。陈再进则一再歪头去看自己的父亲,回答法庭提问时也经常只说一半,动辄摆摆手,不再理会提问。翻译说:“他今天看见爸爸和姐姐了,情绪受了影响。” 陈再进在公安机关供述说,就因为没钱了,才去打人的。“我在绿化带支撑树的一圈木棍子里抽出一根,放在自行车上,找了一个地下通道,用棍子打了里面躺着的一个人,翻出钱来,还找到一张银行卡……” 开庭之前,陈再进的手语翻译告诉记者, 陈再进是通州张家湾人,很早就离开家,一直在天宁寺一带流浪,晚上就睡在天宁寺立交桥下的停车场里,周围有好心人时常会接济他一点,而他自己也爱喝两口。在此前的侦查阶段,陈曾经供述说,在地下通道内打人,就是想弄点钱买酒。翻译说,被抓获后,警方曾带着他去指认现场,陈再进到达两处现场,都立刻下跪磕头。“他告诉我,打人不对,以后再也不干了。” “我儿子从小就又聋又哑,而且也不懂事。”陈再进的父亲在庭前说,他小时候就经常爱到处瞎逛。“一直就不爱在家里呆着。村里一对小夫妻刚结婚,一大早人家还没起床呢,他就跑到人家里去坐着……”后来,陈再进干脆离家出走,只有偶尔会回来一趟,家里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被告人的精神鉴定结论中认定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检方认为,他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二人死亡,作案手段非常残忍,而且在这次行凶之前,他曾经因为抢劫被判处刑罚,属于累犯,社会危害性极大。尽管其存在限制行为能力、聋哑等特殊情况,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还在审理中。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