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息公开的态度,反映政府对权力的态度。信息披露的背后,实际上是对权力运作方式的披露。”全国政协委员蒋洪说,“信息公开能不能到位,关键看政府是否真正愿意将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接受公众监督。” 受访专家建议,下一步还应在加快立法、细化标准等方面多“给力”。沈福俊说,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依据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而保密的依据是法律,二者地位尚不相称,建议加快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工作。同时,应探索第三方评估,更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蒋洪表示,对于自我揭露的问题,也要看反省后的整改措施。比如信息公布太“粗”的问题,就应该制定规则,明确信息公布应该“细”到什么程度,不能说过就忘。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