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两年的漫长等待,2014年7月,赵世金收到了滁州市中院再审的通知。 2014年11月12日,滁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这场公开审判,没有让毛立新感到多大的压力。“既然自己启动了再审,宣判无罪的把握肯定比较大。”最终,赵世金宣告无罪。 这一天,赵世金等得太久了。 “是案情太过复杂吗?是法官不够专业,水平不高吗?为什么这个案子当初审理了3年半,7年之后才为我平反?”除了这一串疑问,赵世金提出质疑,如此普通的一个案件,牵涉到三级法院,各级办案人员来回往滁州、全椒、凤阳等地调查了多次,其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司法成本的严重浪费,“而这些损失,究竟谁来买单?” 错案背后,是行政干预的影子 71岁的吴庭美曾经担任滁州市政法委书记,后来担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当年在人大工作期间,他一直在关注此案的进展。 “这辈子,我其他本事没有,主持公道这样的事情,我还是能做的。”刚刚接触此案时,吴庭美曾这样向赵世金的家属表态。不过后来他发现,自己要在这个案子上主持公道“真的很难”。此后,他多次与当地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但是无功而返。 “一个错案的形成,不是哪一个人或者某个部门造成的,它牵涉到整个‘公检法’的办案过程。”据吴庭美回忆,最初他曾向滁州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询问,为何要抓赵世金?对方回答:“先是聚众赌博,后来又是涉黑。” “听到涉黑二字,我就不好再多问了,只能说,那就依法办理吧。”吴庭美说,后来事实证明,赵世金与这两桩事情没有丝毫关联,“这些罪名,都是莫须有的”。 据了解,当年赵世金是被滁州市公安局“8·29”专案组从河北石家庄带走的。“当时他们开了两辆车来到石家庄,并且告诉我是打黑专案组的。”赵世金说。 该专案组的一份询问笔录显示,2007年2月13日,一位姓谈的女性向专案组报案,举报赵世金诈骗,该举报人正是赵世金经营的圣凯龙浴场的合伙人。 最让人不解的是,负责问询的办案人员在笔录的最后备注:“注:谈某某拒绝在笔录上签名。” 中国青年报记者还发现,滁州市公安局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立案时间同样为“2007年2月13日,“案件来源”为“侦查发现”,不过,究竟办案人员是如何发现赵世金“犯罪”行为的,表中并未说明。 “也就是说,举报人连字都不愿签,就凭着这样不明不白的举报,公安部门没有深入调查,当天就作出了立案的决定。”赵世金说,“一开始说我涉黑,后来又说我诈骗,从立案和抓人的程序上看,这也太草率了。” “如果没有上级领导打招呼,相关部门应该不会这样办案的。”吴庭美认为,“对于这个部门的主要领导而言,这么做也等于在冒险,由此可见,上面的压力有多大”。 “就拿滁州市中院来说,这个案子,他们并非不重视,只是很无奈。”他说。 据了解,2008年4月,滁州市中院在定远县开庭期间,中院审判委员会的11名委员除1人值班外,全部到庭,吴庭美也受邀旁听。“这是多年来前所未有的。”在他看来,滁州市中院之所这么做,“就是希望,用集体的力量抵抗住外来的压力,平掉这个案子”。 结果事与愿违。“当时了解到,审判委员一致认为这是个错案,可是判决下来的时候,还是发回重审,大家都很失望。”吴庭美坚信,“如果当年滁州市中院坚持独立审判的话,一定能够守着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 “尽管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但是法官们还在坚守自己的良知。”赵世金透露,2011年,当时一位滁州市中院的领导还曾让带信给他,鼓励他继续申诉。 “中院能再审,并宣判我无罪,我还是真心感谢他们。”赵世金说。 对于赵世金案,滁州市中院拒绝了记者的采访。1月15日,该院研究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这个案件已经结束了,判决书上已经写得很详细了,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都在上面了。” 谁该对错案负责 “究竟是谁要这样整我们?”赵世金被羁押,赵世来为了弟弟的案子四处奔走,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究竟什么人在背后操纵这起案件。 “2008年6月13日下午4点,他找我谈了两个多小时后,真相终于大白了。”据赵世来回忆,找他谈的人是当时的一位滁州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他把赵世来叫到办公室。 赵世来说:“谈话中,他告诉我,谈某某举报到他这里来了。他说,赵世金是有罪的。他还要我让赵世金在看守所里举报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人是滁州市的另外一位领导。” “市里主要领导直接出面干预了,这让我感到绝望,也感到震惊。”尽管赵世来是安徽省人大代表,但是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他也无能为力,“谈过话后,我有半个月睡不着觉,夜里眼泪经常弄湿枕头。” 不仅是赵世来,不少滁州当地的官员也都感受到了这位市领导对此案的“关注度”很高。 “赵世金有没有罪,这是法院的事情,领导直接过问,让人匪夷所思。”据滁州市的一位官员回忆,当年在滁州市市直部门的一次工作会议上,这位领导在会上居然大发雷霆地说,赵世金有罪,“很多县里来参会的领导,听得一头雾水”。 “至少从这次谈话的内容中可以推断,赵世金的案子与谈某某的举报有关,而这位市领导显然在为她说话。”赵世来分析。 不过,谈某某为何要举报自己的合作伙伴呢?这又牵涉到一起民事纠纷。 “她这么做,是在报复我,也是为了侵吞我的投资。”赵世金介绍,当年自己租赁了谈某某尚未完工的建筑,建设装修之后开浴场。浴场经营一段时间后,双方产生了纠纷,随后打起了官司,法院宣判解除了双方的合同。随后,为了讨回自己的投资,赵世金与对方又打了官司。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