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负全责 出问题终身追责 新京报:在巡回法庭建立前,曾有学者提议巡回法庭不应设常驻机构,否则容易出现巡回法庭与地方法院的利益勾连,从而造成不公正审判。你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刘贵祥:认为建立常设的巡回法庭会产生与地方法院利益勾连的观点是缺乏依据的。 首先,巡回法庭的人财物管理都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体制机制上减少了与地方法院产生利益勾连的可能性;其次,巡回法庭的审判人员实行轮换制,每两年一轮换,切实防范在巡回区内形成利益交换关系;另外,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将加强对巡回法庭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对巡回法庭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监督。 新京报:巡回法庭建立在地方,如果地方党政领导过问巡回法庭的案件将如何处理? 刘贵祥:首先,还是前面提到的,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在管理体制上与地方关系不是太大;其次,巡回法庭推进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切实建立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最后,巡回法庭坚决落实主审法官负责制,这意味着主审法官对自己的案件负全责,一旦出现问题,对他的职业生涯将会有重大影响,终身追责,他将有责任心和勇气来抵制地方党政领导对具体案件的不当干预。 新京报:涉诉涉法信访是法院工作的重要部分。刚才我在第一巡回法庭附近也看到了有一些信访人上访。设立巡回法庭后,信访压力会不会增加? 刘贵祥:总体来看,粤桂琼三省区的涉诉涉法信访不是特别多。但在来深圳前,我们还是对信访压力作了充分的预判和准备。事实上,设立巡回法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服务人民群众。 从这个意义上说,信访压力的增加也为我们的工作增加动力,只要是巡回法庭信访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我们都会受理,如果不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我们也会引导信访人员到相应的部门去寻求解决。另外,我们还会到巡回区内的各个地方去接访,或通过远程视频接访,既减轻信访人的负担,又缓解第一巡回法庭驻地接访的压力,达到就地化解纠纷的效果。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