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 “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向中办、国办等7家单位派驻纪检组,这是对党章不打折扣的落实,是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要一步。”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蒋来用表示,目的是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更重要的是,这是依法依规治党治国的生动体现。 “过去曾经强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机构予以协助、配合。这次改革,明确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再参与驻在部门的其他工作。派驻机构的办公条件、后勤保障继续由驻在部门负责,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这是防止发生利益羁绊、增强派驻监督有效性的重要制度设计。”蒋来用认为,这一规定将使派驻机构从大量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一步到位不现实。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领域广、部门多,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循序渐进,条件成熟一个派驻一个,逐步落实。”蒋来用分析称,“全覆盖”是一道不好做的“考题”,扩大了监督阵线,增大了工作难度系数。 蒋来用表示,在全面深化改革快速推进过程中,这些问题都是暂时的。他举例说,以前的派驻机构全部实行“点对点”的单独派驻,而今后派驻机构将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节省了大量的人力资源。相信派驻机构能通过转职能、转方式,对存量编制人员实行结构优化、重新组合的“内涵式改革”。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派驻机构也要带头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以自身硬、自身净更加有力地推动其监督职能。”蒋来用最后建议,中央纪委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加强对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监督。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