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表明,全国性的监管政策似乎箭在弦上。此前,银监会进行架构调整,新设普惠金融工作部,将P2P划归至该部门监管;而近日证监会就2014年底公布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初步修改,有望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 “P2P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主要的模式之一,目前关于网贷行业的立法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监管的缺失导致我国P2P网络借贷自身运营风险增加,而且可能导致风险向正规金融机构传递。因此,必须加快对P2P网络借贷运营的监管立法工作,通过完善契约约束机制以对借贷双方与P2P网络借贷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予以调整。”黄诗樵说。 一位P2P行业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保持宽松包容的态度,银监会机构改革后,意味着P2P网贷监管正式开始启动,普惠金融工作部将牵头制定监管细则,全国性监管政策出台近在咫尺。具体而言,去担保化、风险存款准备金模式有可能成为主流。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