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慈善·民生 >>民生三问:未成年人救人之后政府职能不可缺失(2)

民生三问:未成年人救人之后政府职能不可缺失(2)

时间:2014-11-25 10:49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
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主任陈朝中表示,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可以不鼓励,但是不能不认定。相关法律、办法并没有对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适用年龄加以限制。 据陈朝中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

  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主任陈朝中表示,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可以不鼓励,但是不能不认定。相关法律、办法并没有对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适用年龄加以限制。

  据陈朝中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规定,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抢险、救灾、救人的,可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

  “当见义勇为者以私权代位政府公权救助他人时,政府有义务对其进行补偿,这也符合国际立法精神。”陈朝中说,不过,在宣传见义勇为精神的同时,也要提醒未成年人不要贸然见义勇为。

(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发布者资料
玉殿晗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5-03-09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