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折射出国家湖泊治理的思路有所调整,即既要治劣、更要保优。此举有利于扭转过去污染越重越能得到重视、越能得到国家财政支持的“逆政策效应”,有助于避免重走太湖、滇池等多个湖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规划明确,将优先选择水质较好、重要饮用水水源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环保部将参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对规划内湖泊水质保护目标进行考核。 短评 正视水安全“新常态” 古人云,善治国者,必重水利。水利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是发展的基本保障,是涉及民生的头等大事。 然而,在不少地区水情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如海河流域,不仅曾经通航的大运河已经基本无水,其余多条天然河流也长期断流,导致以往多条为消除水患而修建的工程设施使用率不高;在京津冀地区,人均水资源仅286立方米,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在洞庭湖区,一些市县“水窝子里没水喝”的尴尬局面已持续很久。可以说,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城市生态环境,甚至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各地严峻的水安全形势是我们必须重视的“新常态”。相关部门应时刻紧绷保障水安全这根弦,彻底摸清我国河、湖、地下水等水资源新情况新变化,从长远着眼,在科学调研、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及时启动相关水利工程设施建设。 水安全“新常态”对相关应对措施提出了不同以往的要求。这要求决策者需要依据最新水情,结合区域内城市发展、人口分布等生产生活需求,及时规划、调整水利工程设施,推动区域内水资源分布空间均衡,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融入科学治水思维,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