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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高校学费涨价 部分贫困学生选择弃学外出打工(2)

时间:2014-09-03 11:47来源:半月谈 作者:半月谈
政府和学校应及时拿出一张贫困生上学保障路线图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表示,今年部分涨价的省份已经规定,要提高资助学生的比例。为了保证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

  “政府和学校应及时拿出一张贫困生上学保障‘路线图’”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表示,今年部分涨价的省份已经规定,要提高资助学生的比例。“为了保证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各地方要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教育部也要加大对各地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熊庆年表示:“进一步完善‘奖、助、补、减、免’等政策,细化资助细节,兜底贫困生,抵消一部分学费上涨给他们带来的压力,政府和学校应该及时拿出一张完善的贫困学生上学保障‘路线图’。”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王忠武认为,高等教育并非义务教育,学生应该承担一部分学校教育投入。“但是,学费增加要明明白白,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他表示,学费在调整的同时,学校应当要把教育成本、经费使用情况如实交代给社会和家长,寻求理解。

  河北冀州市职教中心高级教师殷建光针对贫困生援助,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立梯级学费制度。根据家庭财产收入情况收取学费,有钱的家庭应该多缴纳学费,钱少的少缴纳学费。

  第二,建立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学费救助制度。可分三个层次进行救助,对于有偿还能力的家庭,实行免息贷款制度;对于偿还能力不高的家庭实行学费减半制度;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家庭实行学费减免制度。

  第三,建立奖学金与助学金普及制度。提高奖学金与助学金的数量与比例,让大部分学生能够享受到,解决大学生的基本生活学习需求。想办法让社会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大学中来,解决国家投入的不足。

  第四,建立大学勤俭办学基金助学制。教育部门对勤俭办学的大学进行奖励;大学将更多的资金投在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需求的设施建设上,让大学生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成长收获。(综合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东方网国际在线东北新闻网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等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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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省份高校学费调整方案

  江苏:本科学费由平均4712.5元调整为5487.5元,上涨16.4%;专科学费由平均4330元调整为5075元,上涨17.2%。

  宁夏:文史类专业由2600元调整至4000元;理工农类专业由2800元调整至4400元;医学类专业由3000元调整至5300元;艺术类专业由6500元调整至8000元,涨幅均超过50%。

  贵州:本科平均学费由3558元调整为4170元,上涨17.2%;高职高专由2600~2800元合并调整为3500元,上涨25%~34.6%;艺术类本科由6000元调整为9000元,上涨50%;艺术类高职高专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7000元,上涨45.8%。

  福建:对福建江夏学院、福建警察学院、宁德师范学院、莆田学院、龙岩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这7所高校学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即一般专业由每生每学年3000元调整为4000元,上涨33.3%;医学类由4000元调整为5000元,上涨25%;艺术类由6000调整为7000,上涨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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