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事后告诉记者,他的本意不是要那100万元,只是想引起教育局领导的重视,严惩那3名老师,“他们还在学校教书,这太坑人了”。 但事情就此被他办砸了。按照教育局领导与李春生的约定,一星期后给答复,没接到电话,他再次上门,但收到的答复却是,“你去法院告吧”。 听到这句话,李春生的心彻底凉了,“所有人都看死我们拿不出证据,告了也白告”。 孩子出生后,一个叫曹白(化名)的、“有文化的”热心人告诉他们,这事儿得“上网”。 曹白是祁东县的一名公务员,与李家人无亲无故,两个月前,他在祁东的医院认识了李思思和她的家人,主动帮忙给他们撰写文案、联络媒体、搜集证据。“大字不识的农民哪里知道保留证据?”曹白现在每隔一段时间就自己开车来看思思,李春生与有关方面交涉时,都会叫他一起到场,“我算是个热心人,当时医院的病友全都看不下去了,都心疼那女孩”。 李家人信任曹白这个陌生人,因为他“懂法律”、“有文化”。曹白说,“李家人都快被‘证据’逼疯了。太可悲了,一个被强奸的小女孩,要给自己维权,就卡在‘证据’这里,她非得靠生下孩子才能找到证据吗?” 青少年维权律师张文娟也道出了法律实际运用中的困惑:“女孩自己说被强奸,在被告方拒不承认的情况下,如果她拿不出其他有力证据,她的证词就是一个‘孤证’。公安机关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孤证’而去逮捕一个人。” 张文娟说,即使如李家人所愿,4名嫌疑人均与思思两个月大的女儿做DNA鉴定,结果也只能指证4人中的一人,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或者证人做证明,那么,确实没有足够证据能证明另外3人与思思发生过关系,“女孩应第一时间保留内衣裤等物证,家人也应该多花精力在学校找证人,有没有其他老师、同学看见过”。 但这些对于一个不谙世事的12岁的小学六年级少女来说,显然是过高的要求。 相关部门谁都帮不上忙? 曹白先后以李春生、王小英、李思思一家人的名义,给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政法委、永州市市委、市政府去信,说明情况、请求帮助,“这家人连上访都不会,我必须帮他们一把”。 大多数性侵案件都会有这样的情节:被害人因羞于启齿,不敢主动维权,使得嫌疑人逃脱惩罚。而在李思思的案件中,女孩最终大胆说出了被伤害的细节,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结果却并非想象中那般。 为女儿维权的过程,伤透了李春生的心。他没想过上访,但像所有家长一样,他在女儿出事后,尽己所能地找过学校校长、县教育局、县公安局、镇政府等单位,最常听到的回复是——“私了”,或者“你去法院告吧”。 他求助的第一个对象是孩子就读的梅溪中心小学校长付某。“他当时说尽量给我把那3个老师找出来。”一开始,思思说不清老师的具体姓名,只能说清楚老师的办公室、姓氏及其所教的课程和班级,李春生找到校长,请他帮忙揪出那3个老师。 但3天后,在学校大门口围墙边,李春生记得校长这样答复他,“找不出那3个老师,你要告就去告吧”。同时,李春生说,校长建议他“私了”。 对此,校长付某接受记者采访并回应。“是他先问我要不要公开,我才建议‘私了’的,毕竟生孩子对小女孩来说压力太大,我觉得这样会对思思好一些。”他告诉记者,他曾给思思4次机会从众多教师照片中指认嫌疑人,“结果她4次指的人都不一样”。 但思思否认这一点:“汤老师、唐老师我都指出来了,但那个‘胖子老师’没找到。” 付某告诉记者,被思思指认的汤老师、唐老师在教学方面很优秀,为人方面,“从表面上看也挺好,我觉得没问题”。 李春生还找过镇上,梅溪镇镇长专门为思思的事开过一个协调会,曹白和李春生都参加了,受镇党委书记全权委托处理此事的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舟也参加了。 据李春生回忆,这次协调会又是一个让他“签字”的会,镇领导在会上拿出一份协议,要求他签字,“让我女儿打胎,一切费用镇上出。镇上给我们家吃三个低保,解决家里困难,每年镇领导再来我家慰问一次”。 这样的协议令李春生愈发不解,“为什么那么想让我女儿把孩子打掉?”他没有签字。 梅溪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舟全程代表镇政府与李家接触。“镇政府能做的都做了,考虑到李家没钱,第一次DNA鉴定的2000元是镇上出的,他们后来要求重做鉴定,我也表过态,只要公安机关同意重新做,这钱,镇上还给他出”。 至于县公安局,李春生已经不止一次拒绝在对方出具的文件上签字了。从那次DNA鉴定事件后,李春生不再相信公安局。 在通过各种“正常渠道”维权无果后,热心人曹白把李家的故事搬上了网络。各路记者蜂拥来到梅溪镇城墙村李家,“我相信法律,但现在没办法。来了那么多记者,解决问题有希望了”。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该机构对2009年至今700多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调查显示,12%以上的案件嫌疑人是学校教职人员。而要为这些未成年被害人维权,“举证”是最大的难点。 记者在采访中最新获悉,祁阳县公安局在7月2日,女婴满两个月之际,给李家人送来一张“不予立案通知”——“李思思控诉梅溪中心小学汤某等3名老师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无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不予立案。” 记者在采访中还获知,当地一些原本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部门,对此事也有“过问”,但都没有下文。 (肖羽对此文亦有贡献)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