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组的督导之下,曾一度引发外界关注的浙江嘉兴一中学强制学生购买高价平板电脑一事日前有了最终结果。据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针对相关问题,当地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对照问题逐项剖析整改,共清退平板电脑费用等7134.53万元,实现了应退尽退,同时对其他年级类似情况也作出了相应处理。 此事之所以引起关注,除了督查组的重视和介入外,盖因其典型性。网络技术日益发达,信息化教学具有生动、便捷、交互性强等种种优势。站在家长的角度,大抵也不会从根本上拒斥学校在这方面的改革探索。关键在于怎么推进这样的改革,以及预防打着改革的旗号“掺沙子”。 就拿嘉兴这所中学的例子,无论校方如何强调用平板的优势和必要性,可呈现给学生家长的,却始终是另外的样子。比如,指定的平板电脑不仅网上查不到任何配置参数,而且价格还虚高;不仅用处不大,而且还搭售教辅软件;名义是学生购买,签订协议的却是校方与企业,还要家长把钱先给学校。凡此种种,总是有某种私利的影子,自然也就不能让家长信服。 事实证明,因为有了私利、私心,口头上、名义上的自愿、可选择,操作起来就成了变相强制、没有选择。比如,开展“平板教学”分班,无异于告知家长,想买也得买,不想买也得买;通过要求自带平板符合一定检测要求,表面上好像可以自备,但到头来只能选择学校指定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义务教育法》赋予的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所谓的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实际上就成了一句空话。 更耐人寻味的是,变相强制背后的主管部门态度。面对追问,当地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却无视家长投诉意见,简单认定“学校未强制家长购买平板”,声称“购买平板电脑是家长自愿的”,是“家长与公司的市场行为”,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态。如此不作为的背后,是担心出丑回避矛盾问题呢,还是与相关方面捆绑了利益呢?重要的是,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助长的都是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行为。 说到底,此事之所以典型,一方面是校方利用了与学生和家长的不对等地位,进而制造了变相强制;另一方面,则是主管部门仿佛与学校“穿了一条裤子”般不作为。于是,人们不禁要问:倘若没有督查组的介入,如此上下一致该怎么破?通报显示,经过调查,当地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看看关于此事相关报道后面的多地网友反映“××也这样”的评论,期待有关方面举一反三、有所警示。(子 长) (编辑:明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