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是公众祭扫逝者的高峰期,也是墓园推销墓地的“黄金季”。近日,南京晨报记者走访当地几家墓园发现,有些墓园大肆改建、扩建豪华大墓,甚至违规抢建“活人墓”,墓地价格和涨幅远高于房价,不少市民因担心继续涨价而提前购买墓地。其实,这种现象在其它城市也不鲜见,济南、武汉等地早在去年就纷纷曝出“活人墓”的新闻。 所谓“活人墓”,是指人还健在,却已为自己准备好的墓地,古代又叫活坟或生祠。而我国法规明文规定:只有在去世之后,亲人持死亡、丧葬证明才能购买墓穴;民政部也有“公墓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不得私自转让、买卖”的规定。此外,各地有关部门对单个墓穴面积也有明确规定。 购买墓地,入土为安,是众多中国百姓的传统观念和风俗,本无可厚非,按法规办理就是了。而现状并非如此。“活人墓”的泛滥和墓穴价的疯涨,造成多种危害。 从墓园经营者来看,由于墓地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漏洞,一些地区的墓园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置法规于不顾,擅自推销售卖高价墓穴甚至“活人墓”,并有面积超标售卖的现象。比如,依照《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该省墓穴建造应节约用地,埋葬骨灰盒,单穴占地应在0.7平方米以下,双穴占地不得超过1.2平方米。而南京一些“活人墓”却大大超过了这个面积规定,浪费土地惊人。墓穴面积超标,“死人与活人争地盘”,使我国原本土地稀缺的现状更加严峻,生态环境加以恶化。墓地经营者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令智昏,我行我素,使故人安葬这一传统肃穆的民俗染上了铜臭,玷污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更把自身推向违法犯罪的边缘。 从老百姓来看,买墓地除了百姓讲究孝道、尊重风俗的考虑和让逝者入土为安的“刚性需求”外,一些市民购买墓地也抱有“投资”的想法,从原先的“炒房”变成了“炒墓”,意在一举两得。随着炒墓人的不断加入,客观上促使墓地的价格甚至超过房价上涨的幅度。像北京一些公墓,几年前一个墓穴仅仅两三万元,现在已达数十万元的天价,每平米高过当地房价十几倍,每年溢价10%-15%,由此还催生出小产权墓地,令人咂舌。对逝者也好,生者也罢,天价墓穴使一些经济拮据的普通百姓,甚至陷入“死无葬身之地”的“死不起”困境……凡此种种,形成了恶性循环的怪圈。 有鉴于此,为打破怪圈,保护土地环境资源和净化社会风气,减轻百姓生活负担,亟待各方努力。国家应全面深化殡葬改革,鼓励提倡有利于告慰死者、安抚生者的健康丧葬方式,如骨灰存放或海葬、树葬等经济环保方式;政府和民政等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坚决叫停违法建造和销售“活人墓”,遏制墓穴天价,否则应被追责;对严重违法乱纪的经营者,司法机构应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若执法不力也应被追责; “活着不孝,死了瞎闹”,共产党员应带头做丧事从简移风易俗的表率,那些主动捐献器官或遗体的公民,更应受到全社会的礼赞;媒体应加强移风易俗、文明丧葬的宣传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唯此,平头百姓才能“死得起”。要知晓,给后人留下青山绿水,远胜于留下一座或已被忘记的墓碑。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