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两个国家考试招生改革配套方案,其中之一是明年起高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项,中学须真实记录学生3年表现,高校逐步以此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长期以来,高考制度备受社会诟病,也是制约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瓶颈,高考是根指挥棒,高考评价制度直接决定着高中教育的方向,也引导着义务教育的教育走向。对高考实施大瘦身,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这对于推进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新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明确了评价的程序等相关内容,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明了方向。然而,在实践层面,这项好的制度与措施如何有效落实,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众所周知,评价的关键在于真实性与有效性,特别与高考招生制度挂钩的综合素质评价,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利益,直接牵扯到学生的前途,无疑备受公众关注。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提供的主体是学生与学校。在利益面前,谁又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谁又能保证学生不去为了迎合高校的口味而编制假材料?谁又能保证学校对学生提供材料都能做到严格审核?在招生利益面前,加分项目都能大规模造假,何况,基于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呢? 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从学校层面实施深层次教育改革,才能全面铺开,才能保证评价的公平公正,才能成为高校可资参考的依据,如若高中学校不作为,不能为学生提供这样一个灵活而开放的教育体系以及科学严密的评价方式的话,那么,这项高校招生录取制度势必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可以想见,一些能够适应时代潮流,顺应改革大势,将教育改革放在心上的学校,其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势必会得到充足的发展,而学校的学生也能在综合评价制度中受益,拿出足够分量的佐证材料。而身处管理水平欠佳、对素质教育置若罔闻的学校,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岂能靠学生自身来完成?如此,对于学生又怎能是公平的?其间的地区差异、校际差异的因素不能不衡量与审视,而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也绝不能让学生个体去埋单。 由此可见,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前途一片光明,但是,道路却依然坎坷,与之相配套的不仅是学生评价问题,还面临着对学校评价的问题,以及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的问题,这些深层次的改革必须触及,才能切中问题要害,才能使综合素质评价不至流于形式、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 梁好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