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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聘子女照顾老人”传递进步养老理念

时间:2014-10-16 16:11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王传涛
据《现代快报》报道,江苏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

  据《现代快报》报道,江苏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记者获悉,江苏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可以给其发月工资。

  首先,需要解释的是,南京市“聘用子女照顾困难老人”,只是该市民政部门推出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举措的一部分,而且,这个政策不适用于南京所有的老人。具体来说,是面向“五类老人”,主要是特困、失能或半失能老人、70周岁以上计生特扶老人以及百岁老人而推出的特殊服务。

  其次,政府雇子女所发的“工资”,并不是“工资”,只是一种补贴,每月仅是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远没有舆论想象中“可观”。但是,这仍然是一种进步,至少,这厘清了这个社会中一些关于养老问题的责任分解与担当。

  养老问题,摆在子女们面前,自然有一个道德律条——孝。不避讳地说,就是这个“孝”字在支撑着这个社会的养老大业。但是,在现代社会之中,政府养老、社会养老将要肩负承担起更为主要的责任,尤其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多年之后,一对夫妇可能要承担两对甚至更多对老人的养老重任,再将养老大业交付给一个“孝”字去承担,难免力有不逮。

  南京市推出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向照顾老人的子女发放工资的做法,至少还原了以下两点价值。一是,养老问题从来不只是子女自己的问题,更应该是社会问题。尤其是一些老人的养老金不足以支撑老人去养老院、福利院,以及社会工作者短缺、养老院数量不足、质量仍待提高的情况下,政府就必须要有更多的付出。二是,子女的孝顺之举,也应该受到政府的资助——在养老层面上,政府的“公”和子女们的“私”,完全能够实现更好的融合和统一,并能相互促进。

  子女照顾老人可以拿工资或补贴的现实告诉世人,在养老问题上,政府与老人的子女都责无旁贷。这样的政策,很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味,也带有了一些福利社会的味道。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许多老人还面临“空巢危机”。希望能有更多的地方政府能够在养老问题上,即时拿出类似的举措,投足更多的资金,出台更多的人性化政策。即便不能复制南京市的做法,也应该表现出足够的担当。■ 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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