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在业余生活中的腐败行为,当然要监督。而事实上,真正能在办公室里发生的腐败行为,恐怕并不多,更多的应该是在一些应酬场合上,比如酒桌上、K歌房或宾馆里。再者,官员是不是有二奶小三,也都是8小时之外的事,看一看官员业余生活里有没有二奶和小三,并以此找到反腐的线索,似乎很有必要。 然而,公务员也是人,干部也应该有自己的私生活。除了8小时之外,他们有权过自己想要的自在生活,有和家人在一起吃喝玩乐的权利。如果官员连正常的业余生活也被人“盯梢”,明显会有“管得太宽”的嫌疑。毕竟,在“8小时工作制”和“双休制”的当下,公务人员只有在从事与公务事宜有关的活动时才具有公共属性,除此之外,公务人员也都是要生活的普通人。监督再严厉,也不应该把监督放到人家的卧室或床头。 监督干部的业余生活,还会有一个“费力不讨好”的结果。所谓的“监督员队伍”,既没有《窃听风云》里的高科技,也没有锦衣卫式的生杀大权,甚至连纪委干事的权力都没有,他们又如何把监督的触角伸到干部的私生活里?再者,“监督员队伍”虽然成分复杂,有代表委员、村官、社区负责人、退休干部……但这样的监督仍然没有跳出“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体制窠臼。 本质的问题在于,权力监督从来都不是只在形式上完成24小时无缝监督的问题。由于腐败更多是权力运行机制的问题,要对症下药,我们更应该做的事情是把权力约束好,直至关进制度的笼子,并完全晒在阳光下运行。 反腐也好,建立正常的监督机制也罢,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理性实际,不偏不倚,做到不花哨、不讨巧,不卖力地走秀。更多的地方政府当在权力监督和反腐的问题上表现出足够的智慧,不能为了哗众取宠而搞一些“奇招”、“怪招”。权力的监督更应该在民众监督、媒体监督、财政透明、招待透明、公车使用透明、审批透明这些方面下大工夫。(王传涛)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