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六斤引起的“争夺”战反映的是儿童福利保护的困境:不是严格意义的孤儿,但过着事实上的孤儿生活,一旦社会力量想介入救助,又受阻于其非孤儿身份。正是保护儿童福利的法律被架空,带来一个要命的悖论,法律在弃儿时期几近失灵,在宠儿时期又突然“显灵”;消极甚至放弃儿童的行为不被惩罚,积极保护儿童的行为又受困于监护人制度。 12岁的杨六斤,6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4年前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他独自生活,住在空房子里,每个星期从堂哥那里领10元生活费兼零花钱。这是不久前,广西卫视在隆林县德峨镇发现的杨六斤的励志故事。 为邻居放牛,用树枝自制筷子,吃野菜下饭……12岁儿童这般独自荒野生存,称之为“励志”,不仅失准而且失德,当地媒体笔下的“励志故事”,在正常人看来却是明明白白的苦难。涌向杨六斤的爱心捐款已达500多万元之巨,就是明证———他人的苦难与激起的怜悯成正比,在苦难面前,公众最习惯也最顺手的方式是,用钱表达同情。怜之者甚,助之者多。 因苦难成名也是成名,成了“公众人物”的杨六斤从弃儿变成了“宠儿”。先是义工将杨六斤接到深圳参加康桥书院夏令营活动。6月19日,德峨镇镇长、学校校长及杨六斤堂哥杨取林一起赶赴深圳将杨六斤接回。才过上半个月好日子的杨六斤当然不舍哭泣,照片经媒体传播,再次令公众惊痛,对当地政府不管弃儿抢宠儿的批评声四起。 杨六斤引起的“争夺”战反映的是儿童福利保护的困境:不是严格意义的孤儿,但过着事实上的孤儿生活,一旦社会力量想介入救助,又受阻于其非孤儿身份。正是保护儿童福利的法律被架空,带来一个要命的悖论,法律在弃儿时期几近失灵,在宠儿时期又突然“显灵”;消极甚至放弃儿童的行为不被惩罚,积极保护儿童的行为又受困于监护人制度。 法律困境之外还有道德困境:杨六斤的母亲是法律上的监护人,这位母亲事实上抛弃了儿子(当然这是农村母亲自身难保的无奈选择),现在却是500万善款理论上的使用权人。似乎是,含辛茹苦抚养孩子的继续独力支撑,抛弃孩子的最终却收获意外帮助。 中国已对绝对意义上的孤儿建立基本生活保障津贴。问题是像杨六斤这样形同孤儿的非孤儿大量存在,包括重残家庭子女、服刑人员子女、艾滋吸毒人员子女和农村大量存在的“爹死娘嫁后由爷爷奶奶抚养的子女”,都可归于此类。甚至包括部分留守儿童,也时时生活在崩溃边缘。比如贵州毕节五个孩子闷死在垃圾箱的惨剧,生前基本上过的是无人看管吃不饱饭的日子。 双亲尽失远远不是儿童苦难的全部。准孤儿、受虐儿童,就像〈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划定的,一切“生活无着”的儿童都应该及时受到国家与社会救助,这也是近年〈儿童福利法〉呼之欲出的最大理由。 相比而言,杨六斤算幸运的。但一个个拯救“杨六斤”的故事并不能让人释怀,甚至,这样的故事越多,越让人后怕惶恐———还有多少“杨六斤”散落在公众视野之外,在国家与社会救助体制之外的无人地带,命如草芥地活着? 杨六斤所经受的,到底是保护还是掠夺,是忽略还是重视,观者不辩自明。抢,还是不抢,杨六斤本人的苦难都在那里,不可抹煞;抢,还是不抢,杨六斤们都在那里。(评论员 徐琼)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