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机采访的5位公交车乘客中,4位受访者均表示对导盲犬乘坐公交不反对,仅有一位受访者表示反对。“公交车上人群集中,毕竟,有一些人对犬类动物是可能产生过敏反应的……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详见本报今日9版) 既然社会对导盲犬存在巨大需求,我们就很难有充分的理由来拒绝这个并非新生的事物。至于有人因怕过敏而反对导盲犬上公交车,笔者个人认为:可以将一半数量的公交车设为禁止携带动物。总之,为了维护盲人权益,对导盲犬,不能拒绝,否则不公正。 有关导盲犬的动人故事很多,我们应该感谢这些能够帮助、照料我们的动物。人与导盲犬的关系,算是比较特殊的,与耕牛应属于同一类。笔者个人对它们表示尊重。所以,当合肥即将在相关规定中为导盲犬的使用提出要求时,我是怀有乐观期望的。作为一座文明城市,她会充分考虑到盲人的需求,以及导盲犬的存在价值。 即便从城市建设角度来看,导盲犬也是被需要的。日新月异的发展建设,使我们的城市街道多了一些变数,明眼人有时都得小心通过或绕道而行,何况盲人呢?对盲人而言,正在建设的道路是危险区,若有导盲犬为他领路,将会安全许多。每一位盲人的安全,至少牵涉一个家庭,当家庭无法充分照料盲人的时候,导盲犬作为很好的“替补队员”,我们为何不能表示衷心的欢迎呢? 合肥的导盲犬并不多,本报记者所得到的消息是:每年只能训练出20只左右,而每年新增的申请使用导盲犬的盲人,却超过200位。这两个数字对比,很不和谐。成功训练一只导盲犬,费时费力费钱,我们理应将其视为社会财富,而不仅仅是一只“狗狗”。作为社会财富的导盲犬,也因此理应取得合法的、受保护的、受尊敬的“地位”。少数人因身体健康原因而排斥它,笔者表示完全理解,但不可以就此忽视盲人权益,只要相关法规注意双方权益的“平衡”就行了。 人与人的关系,显然高于人与一般动物的关系。因为人更懂得彼此的关怀和帮助。当现代人因为生活与工作的忙碌,而不能充分表达人际情谊的时候,类似导盲犬的动物,事实上具备了一点“人”的意义。笔者不是出于什么“宠物情结”来赞美导盲犬,而是站在人的立场,通过盲人的“视线”,来审视导盲犬。这不是对宠物的爱,而是对人的爱与尊重。(本报首席评论员 张小石)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