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摸索了20年、同时也堪称“烂尾”20年的公车改革,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据悉,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已完成初稿,对地方党政机关的指导意见已有雏形,关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相关方案亦将加速制定,一场自上而下式的公车改革进入了倒计时。(2月18日新华网) 公车改革“自上而下”,是正确的路径,也是不得不如此的必然选择。由于以反对浪费、规范管理为主要目标的公车改革,本质上是对某些官员既得利益的褫夺,如果不是总体布局、自上而下“一刀切”,而是听任地方各自为政的话,成功的概率是很低的。 总结近20年来一些地方各自为政的公车改革,可简要总结为“三式”:扯皮式、添乱式、作秀式。首先,车改搞不下去,甚至越改越乱,相关人员故意扯皮当是最为主要的原因。毋庸讳言,有不少基层官员将享用公车当成了当然的待遇、身份的象征乃至攀比的工具,虽然违背了一系列规定,却非但没有愧疚心态,还反以为荣。比如有基层公务人员表示“在地方,使用公车是身份的象征,体制内的人都不愿改,多数领导也在观望,不愿轻易带头。”如此背景下,一说到车改,便有扯皮者无数。 有些地方或部门,则是将车改当成了作秀的机会。譬如有的地方,对于公车浪费不从根本上找原因,而是热衷于玩一些制度方面的“花活儿”,譬如给公车贴标签、加装GPS定位之类。这类车改,宣传起来自然是很有一些看点的,真正的效果却无从得知,所谓“节约了若干”的数字局外人难辨真伪。而且,这类车改大多是虎头蛇尾,以不了了之结局。 等而下之者,是名为改革,实则添乱——打着公车改革的旗号,行中饱官员私囊之实,着意将违规的利益合法化。比如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从2008年开始的所谓车改,书记和区长竟然享受一年高达8万元的车补——要知道,当时该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540元,低保金标准则为每人每月190元。两相对比,如此“车改”必然激发民怨、扰乱众心。 有鉴于此,公车改革或宜先对各级官员所享用的“公车福利”进行明确界定:哪些是事所应当的,哪些是违规的,还有哪些是违法的,进行“依法治车”。据闻,有些国家的公务人员公车私用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判刑,针对目前我们国家公车私用的乱象,亦应仿效。 20年来“干打雷不下雨”的公车改革,已经成为一种典型的负能量。泛滥的公车,混乱的使用,强化了官本位意识,疏远了官民关系,损折了政府形象,成为考验执政能力的重大难题之一。所以,这项改革已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期待这次自上而下的改革,能够令行禁止,尽快完成。郭之纯(河北邢台)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