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其中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多发高发,于是就有人认为,现阶段中国无法根治腐败,不妨对腐败“适度容忍”,力争把腐败“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即可。这是一种很危险的认识。大量事实和经验表明,只要对腐败容忍一寸,腐败就会发展到一尺,只要容忍腐败在一个地方存在,腐败就会像癌细胞一样迅速扩散到其他地方。腐败不具有任何合理性和合法性,反腐败也不能留任何余地,对腐败现象不能有丝毫容忍。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措施以来,在公务员和领导干部中引起很大反响。一些干部说,想吃点喝点,送点收点,办公室大点,车配得好点,这在以前根本不算个事儿,现在处处受到掣肘。话里话外很是委屈。其实,以前的做法有的违纪违规或涉及违法,有的甚至涉嫌犯罪,以前“不算个事儿”不表明就是正常的,现在“处处受到掣肘”正是回归了正常。如果有公务员过不惯现在的“苦日子”,要离职另谋出路,这是好事而非坏事,表明中央整顿作风、厉行反腐取得突出成绩,在公务员和领导干部中产生了“正淘汰”效应,也表明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切实可行。 习总书记说,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由此而论,反腐败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要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和法治,真正把公款、公权管住管好。要把公款管住管好,需要改革预算制度,扩大预算公开包括“三公”经费公开,强化人大和公众对预算的监督。要把公权管住管好,需要加强对权力配置和运行的监督制约,使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对手中的权力,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反腐败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看似不起眼的“苍蝇”也不放过,就是以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必然要求。在一些法治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哪怕贪贿一块钱也要追究刑责,如此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借鉴。关键是要坚持“零容忍”反腐的原则,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坚持经常抓、长期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同时教育、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反腐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喊打、反腐败除恶务尽的强大声势,从体制机制、思想文化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潘洪其)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