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原则上参考以下标准: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正处级5000元、副处级4000元、正科级3000元、副科级2000元、科员1000元。”这出自北京律师王鹏在微博上晒出的《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这份落款为“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写明:“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完成认捐工作,并将捐款名单和金额汇总报给市水环境整治办。” (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尽管相关部门称“捐款金额只是参考标准,并没有强行规定”,但在“红头文件”面前,在上级领导面前,谁胆敢说个“不”字?若有人反对或抗议,往小处说是“觉悟不高”,往大处说是“不讲政治”,官大一级压死人,除了忍气吞声、乖乖交钱外,别无选择。 行政强捐之所以屡禁不止,恰恰因为发起者谙熟上述潜规则。在很多地方,政府“红头文件”劝捐已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和屡试不爽的“妙招”。无论是政府内部针对公务员摊派,还是政府对外以慈善名义摊派,骨子里都是依靠行政权力强行去掏公民的口袋,都是对《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公然违背,与慈善的本质和宗旨背道而驰。 作为公益项目和基础设施,台州“五水共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基本责任,通过“慈善捐款”的形式来完成本就于法无据、于情不合,再变本加厉搞强捐就是开慈善倒车。说到底,此举无关慈善,而关乎权力,是典型的权力滥用。 在公民诉求表达渠道日益多元化、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类似“红头文件”劝捐的丑闻该寿终正寝了。别拿公务员不当公民,真逼急了也会“自曝家丑”,到时领导脸上无光,政府形象受损,何必呢?(陈广江)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