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于子茹)2018年,有很多与法治有关的热词,让人印象深刻,因为它们不仅记录着这一年曾经发生的法治大事,一些热词还反映了政法机关对民生法治诉求的回应。让我们通过热词来触摸这一年的法治变化和温度。 扫黑除恶 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随后,各部门、各地区先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也于7月开始。中央第1督导组于7月初至8月初赴河北开展试点督导;8月底至9月底,中央扫黑除恶第2至第10督导组分赴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进行督导。 第一轮10个中央督导组进驻期间,10个省市就打掉涉黑组织96个,查扣涉案资产50余亿元,有1386人投案自首,推动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起,党纪政务处分572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据悉,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英烈法 近年来,社会上有些人以“学术自由”“还原历史”“探究细节”等为名,不断丑化、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歪曲历史,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质疑董存瑞的英雄事迹、公开调侃邱少云烈士、否定“狼牙山五壮士”真实性……这些行为引起社会各界愤慨谴责。 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这意味着,今后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 刑事缺席审判 长期以来,一些贪污贿赂等刑事案件的嫌犯、被告人潜逃境外躲避法律制裁。今年10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通过。缺席审判程序作为特别程序,写进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加强境外追逃。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审判适用案件的范围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潜逃境外的贪污贿赂等案件中,可以缺席审判的情形为: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学界专家表示,刑诉法的修改,为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发挥法律的震慑和惩治双重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法考 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第一年。 10月20日,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在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155个考区、229个考点、5937个考场同时举行,18万余名考生参考。 本次“法考”主观题考试以纸笔考试为主,同时在重庆、成都、西安、苏州和黄山五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考试期间,司法部派出了33个巡考组,实现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港澳考区巡考工作的全覆盖。各地司法厅(局)也组织督考组实现了对本地考区督考工作的全覆盖。 金融法院 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揭牌成立。这也是全国首家金融法院,是中央实施金融战略的重大部署,是完善金融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 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成立后,将紧紧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高金融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国际金融交易规则话语权;借鉴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司法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审判工作实际,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的金融司法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精干内设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 正当防卫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9日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四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其中包括今年备受关注的于海明正当防卫案。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介绍,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专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积极解决正当防卫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办案参考。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