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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灯泡糖”应立即下架

时间:2017-12-29 18:31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李国民
 近日,一款糖果在网上陡然蹿红,它按照1∶1的比例制成灯泡的形状,被不少人推崇为“吃得进去,拿不出来”的“神奇糖果”。

  近日,一款糖果在网上陡然蹿红,它按照1∶1的比例制成灯泡的形状,被不少人推崇为“吃得进去,拿不出来”的“神奇糖果”。出于好奇心,不少网友尝试后表示,一旦放进嘴里,的确很难在短时间内把糖拿出来,只能含化,而这个时间有时长达数小时。对此,医学专家表示,这样的灯泡型糖果很容易造成吞咽困难、关节损伤甚至窒息等后果(12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千万不要把灯泡放进嘴里”——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句话,可“不信邪”的,却总是不乏其人。热播电视剧《急诊科医生》中就有这样一个桥段:一名患者在好奇心驱使下吞了一个灯泡后,拿不出来,只好求助医生;而当班护士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也想试试……热播剧没能让人们真正意识到吞灯泡的危险,反而挑起了人们对“灯泡到底能不能吞”这个话题的兴趣,并且意外催生出一个新玩意——灯泡糖。

  从最近几天媒体的报道看,这种灯泡型糖果的销量十分火爆:《武汉晚报》记者从武汉一家食品公司获悉,他们半个多月已经卖出了2万多只灯泡糖;《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网络购物平台上最多的卖家月销售量达3000多份……

  灯泡糖成为网红,绝不是因为它的味道好,而是因为它“吃得进去,拿不出来”的独特吃法。为什么会这样呢?首先,人都有好奇心,吞灯泡首先就是好奇心驱使;其次,人还有侥幸心理,有挑战欲望,很多人都会觉得自己是例外的一个,抱着侥幸心理去挑战,以证明自己;再者,吃灯泡糖貌似比直接吞灯泡安全得多,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然而,“好奇害死猫”,很多尝试者都为自己的好奇心付出了代价——“出生到现在第一次体验到了什么叫绝望”“非常后怕”……接受媒体采访时,不少人这样表达自己吃灯泡糖后的恐怖体验。其实,这种停留在心理层面的伤害还算是轻的,按照医学专家的说法,吞食灯泡糖可能造成严重的关节损伤,甚至因呼吸道阻塞导致窒息,尤其对小朋友来说特别危险,一旦他们情绪紧张会引起呛咳、窒息,严重的甚至可能死亡。迄今尚未发生这样的后果,只能说万幸。

  不过,尚未发生不等于未来不会发生。特别是灯泡糖对少年儿童群体潜在的巨大风险,更是令人深感忧虑。值得欣慰的是,已经有一些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意识到了灯泡糖可能给学生人身安全带来的威胁,并且发出了警示。比如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局日前就发布了《关于开展电灯泡棒棒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当地各学校“及时排查,坚决遏制”。

  但是,仅有教育部门的“遏制”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类似灯泡糖这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在法律上被称为“缺陷产品”,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是禁止生产和销售的,违者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对“缺陷产品”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依法将灯泡糖立即下架,从源头防范“缺陷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切莫等到严重后果已经发生再亡羊补牢。李国民

(编辑: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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