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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东招揽房客讹钱 40人被刑拘

时间:2017-09-26 12:05来源: 新京报 作者:左燕燕
租房犯罪团伙租赁房屋变身“房东”,通过租房网站发布个人房源信息,以“房主直租”形式对外出租,口头承诺不收取任何中介费。

  被民警控制的假房东。8月8日到9月20日,北京警方破获5个涉嫌强迫交易罪的租房犯罪团伙,刑拘40人。警方视频截图

  租房犯罪团伙租赁房屋变身“房东”,通过租房网站发布个人房源信息,以“房主直租”形式对外出租,口头承诺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待缴纳押金和房租后,以缴纳物业费、中介费、取暖费等名义收取费用,金额在上千至上万元不等,若租客不同意,便以言语甚至上门辱骂、半夜敲门、拉电闸、扔垃圾等方式威胁。若租客退租,则不予退还押金和房租,以此非法牟利。

  据北京警方昨日通报,8月8日到9月20日,警方破获5个涉嫌强迫交易罪的租房犯罪团伙,刑事拘留40名犯罪嫌疑人。目前,上述嫌疑人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付完房租后“房东”收费不断

  个人房源、精品单间,无线wifi,每月2200元……这样的房屋出租广告大家经常见到。

  一个多月前,事主张女士从网上看到了一条位于太阳宫地区圣馨家园小区的租房信息后,感觉价格合适,便联系了广告上的预留电话,约定看房时间。

  几天后,自称房东的王某带着张女士看了房子,但没有谈妥。王某将张女士介绍给马某,马某带领张女士来到新纪家园小区,张女士感觉价位和地理位置都很合适,没有多想,便与马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纳了房屋租金和押金。

  没过多久,马某以缴纳物业管理费、网费和卫生费为由,向张女士多要了1000余元。没过几天,张女士又接到王某电话,对方称张女士租的房子是他帮忙介绍的,还需要再缴纳3000元中介服务费。

  “看房时马某并未提及中介服务费。”张女士拒绝后,遭到了马某及同伙多次催缴和言语威胁,于是报警求助。

  警方梳理发现在太阳宫地区有几起类似报警,疑为同一伙人作案。市公安局机动侦查总队会同朝阳分局刑侦支队、太阳宫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侦查,掌握以马某为首的10人“黑中介”团伙。

租房犯罪团伙处起获大量租房广告。警方视频截图

  假房东发布“房主直租”信息

  警方对案发地及周边小区开展大范围摸排走访,查找嫌疑人暂住地,摸清犯罪活动规律,固定案件证据。8月8日下午,警方60余名警力分成多个小组,在太阳宫圣馨家园小区、新纪家园小区、物资学院地铁站等多地实施统一行动,控制了该团伙9名成员,另有一名嫌疑人已经提前回到了辽宁葫芦岛老家。

  专案组随后赶赴葫芦岛,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嫌疑人控制,该团伙成员全部归案。经审查,嫌疑人马某等人承认冒充房东出租房屋,强行向租客索要服务费的犯罪事实。

  据马某称,他们日常在太阳宫圣馨家园小区、新纪家园小区一带活动。作案前,王某等人负责找房源,联系真正的房东租下房子。然后马某等人,负责在网上发布“房主直租”租房信息,并冒充房东带着租客们看房,看房前称没有中介费,签订租房合同,收取房屋租金和押金后,再要求租客缴纳物业费、取暖费等各种名目款项,不交则以言语或暴力相威胁。

  ■ 警方提示

  如何避开租房陷阱

  ●要找正规房屋经纪公司,正规公司通常是免费看房,在事前收取看房费和信息费的多为“黑中介”,且其着装较为不正规,公司通常没有办公地点或是在临时的出租房内。

  ●要仔细查验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信息,没有房产证的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确认后再谈租房事宜,谨防假冒房东进行诈骗的行为。

  ●一定要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特别是对租赁期限、租金给付、修缮责任、签订转租、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等条款,要清晰、明确地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做到白纸黑字有凭有据;在缴费方式上,要注意正规中介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将款项汇款到对公账户而不是个人账户。

  ●遇到强迫交易等涉嫌违法犯罪情况,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积极向警方提供证据信息,切实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 追访

  房客拒加费用遭威胁 方式五花八门

  犯罪团伙注册成立房地产经纪公司,租客若退租不退还押金和租金

  破获太阳宫地区租房犯罪团伙后,警方对全市租房警情进行梳理,发现在朝阳区管庄、三间房、常营地区警情相对高发。经对上述地区房屋中介走访调查,对报案人深入询问,警方另外掌握了4个犯罪团伙。

  经查,上述4个犯罪团伙均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房地产经纪公司,他们的作案手法和马某团伙如出一辙,即以中介公司的名义向房主租赁房屋,成为“二房东”后再利用租房网站发布个人房源信息,以“房主直租”的形式对外出租,在租户看房时口头承诺房屋为个人房源,不收取任何中介费。

  待租客缴纳押金和房租后,再以需要缴纳物业费、中介费、取暖费等名义,收取费用,金额在1000至1万元不等,若租客不同意,便以言语甚至上门辱骂、半夜敲门、拉电闸、扔垃圾等方式威胁,严重扰乱租房人正常生活。若租客退租,则不予退还押金和房租,以此非法牟利。

  “即便你按照他们的要求一步步增加了费用,他们也不会让你按约定期限在房子里租住。”办案民警介绍,租住时间最长不过半年,最短只有半个月时间。对方会找各种理由,比如你租住的隔断房,现在按照规定要拆了;你租住的房子房东不租了,再假扮房东跟你确认等,利用这种看似不可抗拒的因素,答应再给你找新的房源,“实际上再找的都是些很差的房子,就是要让你走人,之前的钱一分也不会退给你。”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警方决定采取收网行动。9月中旬,市公安局机动侦查总队会同朝阳分局刑侦支队、管庄派出所、常营派出所迅速出击,成功打掉以冉某、刘某、王某等为首的4个犯罪团伙,控制犯罪嫌疑人30名。

  经审查,上述5个团伙40名嫌疑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左燕燕)

(编辑: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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