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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特大涉毒系列案开审

时间:2015-01-16 14:40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樊美玲 叶利增 魏远文
14日,系列案首案在佛山开审,两名司机李储祥、钮忠海因涉嫌窝藏毒枭站上了被告席。


陆丰特大涉毒案首案庭审现场 樊美玲 摄
 

  由中央禁毒委督办的汕尾陆丰18个特大制贩毒品案(下称“陆丰特大涉毒案”)迎来新进展,14日,系列案首案在佛山开审,两名司机李储祥、钮忠海因涉嫌窝藏毒枭站上了被告席。

  据佛山市检察院介绍,陆丰特大涉毒案是广东有史以来打击毒品出警规模最大、抓捕对象最多一次的案件。2013年12月29日,广东警方出动了3000多名全副武装的警力,动用了警用直升机、边防快艇等清剿了“广东第一大涉毒村”——陆丰市博社村。2014年7月,陆丰特大涉毒案中的林凯永等22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省公安厅移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该系列案涉案罪名达10项,涉案毒品数量(含制毒物品)近3吨。

  “犯罪嫌疑人都已被逮捕,目前正在审查起诉阶段。”佛山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系列案接下来将陆续审理,涉案的20余人均将由佛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重量级毒枭及涉案官员——如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将陆续受审。

  首案开审:

  为被通缉毒枭开房购物 两司机被控窝藏包庇罪

  汕尾陆丰18个特大制贩毒品系列案中的首案——李储祥、钮忠海窝藏案14日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李储祥、钮忠海两人明知其老板林凯永被通缉的情况下仍帮助其逃匿,以两人涉嫌窝藏、包庇罪进行公诉。

  庭审现场,李储祥和钮忠海均否认指控,辩称事先不知其老板林凯永为通缉犯,为其开房、买衣服等行为只是下属听从老板的正常行为。

  检方指控:司机知情不报 帮毒枭逃匿

  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2014年2月14日晚,陆丰特大涉毒案中的A类通缉犯林凯永正被警方追捕中,为了逃避警察跟踪,林凯永联系李储祥,李储祥帮助其躲避在自己平常的住宿处。第二天,李储祥和另一名司机钮忠海帮助林凯永购买衣物和食品,钮忠海还用自己的身份证为林凯永去酒店开房,并驾车载林凯永进入酒店。

  检方认为李储祥和钮忠海的上述行为均是在知道林凯永正在被通缉的情况下所为。根据检方的详细指控,2月14日当晚,按照林凯永的指示,李储祥驾驶一辆皇冠小轿车开到深圳盐田区雅苑,准备将车交给林凯永的家人。李储祥将车开到目的地时正好看见林凯永的妹妹林春娜被警察抓获,之后李储祥将这一幕向林凯永告知。就在当晚,李储祥和林凯永两人回到李储祥位于深圳宝安区的住处。15日1时左右,钮忠海来到上述住处,见了其老板林凯永。2月16日,李储祥和钮忠海外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审理查明,李储祥和钮忠海在林凯永的朋友代之军(另案处理)的介绍下,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先后进入深圳市金雅轩投资有限公司和菲达尔酒业有限公司工作,李储祥成为林凯永的私人司机,钮忠海则是菲达尔酒业有限公司的司机。

  被告申辩:不知老板犯罪 只是听令办事

  “我做这些的时候不知道老板是犯罪之人。”庭审现场,李储祥和钮忠海对指控予以否认。两人辩称为林凯永办理开房等事情时并不知道他是通缉犯,对于林凯永交代的事情,他们作为下属只是听从办理。

  钮忠海称,他并非林凯永私人司机,平时的工作是为公司送红酒。事发前他与林凯永并不熟识,仅为其开过一次车。而李储祥则称,虽然此前听过林凯永做的是“捞偏门”生意,但并不确切知道林凯永制贩毒。

  争议焦点:应当知情还是可能知情?

  钮忠海为林凯永办事之前知否已经知道林凯永的犯罪行为,成为此次案件法庭辩论阶段的争议焦点。据检方举证辩称,林凯永曾将自己被警方追捕的消息告诉李储祥,而且李储祥目睹了林凯永的妹妹被抓,且据李储祥的供称,两人同住一宿舍时,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警方通缉林凯永的新闻。

  对于检方的辩论意见,李储祥基本无异议,但钮忠海坚称其对上述情况毫不知情。他称自己虽然在电视上看到相关新闻,但没有看到林凯永本人的头像,“我只知道老板姓林,并不知道他的名字就是林凯永”。

  钮忠海的辩护律师则辩称,对于林凯永的犯罪行为,钮忠海之前仅感觉林凯永行为异常,这只能证明钮忠海事发前“有可能知情”,并非“应当知情”。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李储祥和钮忠海有窝藏包庇林凯永的事实。”公诉人员称,李储祥和钮忠海均为林凯永的朋友介绍,林凯永与这两名司机之间并非普通的上下属关系,彼此之间与朋友无异。根据林凯永等人的供词及其他证据,李、钮二人在工作期间均已知其老板林凯永的真正身份。

  该案未当庭宣判。

  毒枭村支书

  落马公安局长

  即将受审

  在此次陆丰特大涉毒案中,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博社村原村支书等人均扮演了毒贩“保护伞”的角色,羊城晚报记者从佛山市检察院获悉,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将于近日在佛山开庭审理。作为此次系列毒品案中的头号“目标人物”,博社村原村支书蔡东家本人便是一名大毒枭,据查其涉嫌经手的毒品超过1吨。

  “老板”林凯永

  涉制贩毒与洗钱

  佛山市检察院透露,首案中李储祥和钮忠海口中的“老板”林凯永是此次系列案中的重要人物,作为主犯之一,林凯永充当了制贩毒过程中的关键性中间人。林凯永从福建等地购买毒品原料,然后再转卖给陆丰的其他毒贩。“他不仅贩卖大量毒品原料,而且有洗钱的犯罪嫌疑。”佛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陆丰特大涉毒案中的22名涉案人员涉及的罪名包括制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洗钱罪,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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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殿晗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5-03-09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