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男子姜印因打架获刑两年半,入狱服刑期间因身患疾病多次急救,一年半后病情加重成了植物人,直至死亡。其家人反映,姜印死亡之前的医疗费用高达70万元,且均出自医保。而当地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在押人员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并将对此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有关回应 丹东市看守所:“不方便”采访 卢女士说:“从姜印因为打架斗殴被立案调查开始,作为家属我们顾及他的身体,一直争取取保候审,到之后的保外就医都被他们一一拒绝了,直到最后姜印成为植物人他们才主动要求家属办理保外就医,人都成这个样子了,再医治还有什么用处。”为了向看守所讨要一个说法,姜印的遗体至今没有火化。 近日,记者在看守所门口拨通了丹东市看守所所长王晶的电话采访此事。王晶表示,采访需通过丹东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批准。记者与丹东市公安局进行沟通后,看守所方面又表示“不方便”就此事进行采访。 【事件】 抱病被送进看守所家属申请取保候审无果 2011年8月11日,时年51岁的姜印与人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后受伤。2012年2月,因打架斗殴姜印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姜印身患多病(高血压、心脏病、心梗疾病),身体检查不合格,被丹东市看守所拒收,得以办理取保候审。令姜印家人没想到的是,2012年3月15日,派出所拿出一份来自丹东市第一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刑事医学鉴定书后,再次把姜印带走,送往丹东市看守所收押。 在姜印送往看守所羁押的第二天,其身体出现明显不适,被看守所送往医院抢救。随后看守所向有关部门反映姜印当时的身体情况并不适合羁押,并通知家属办理取保候审。姜印的妻子卢女士接到电话后立即办理并递交了相关手续,但是之后却没有了答复。 病危成植物人看守所提出办理医保被家属拒绝 在被羁押四个月后,2012年7月27日,姜印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一审后,卢女士提出上诉,并申请保外就医,但没有申请成功。 姜印没等到二审开庭,病情出现恶化。2012年9月6日,姜印因脑干大面积堵塞被送往医院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却成了植物人,被安置在医院重症监护室里直至死亡。 卢女士说,姜印病情恶化时,看守所打来电话,让家属赶去医院。看守所向姜印家人提出为姜印办理保外就医的要求,被家属拒绝。 卢女士说:“人都成这样了,他们才让我们保外就医,明显就是想甩掉这个包袱。” 此外,看守所建议姜印的家人为姜印办理医保,卢女士表示:“他们是要撇清姜印成为植物人经济上的负担,因此被我拒绝了。” 最终双方经过协商,看守所与卢女士达成了口头协议,姜印不被取保候审,由看守所每月出5000元钱给卢女士作为姜印的日常护理等相关费用。姜印住院期间所居住的重症监护室以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看守所“解决”。就这样一直到2014年5月7日,姜印去世。 死前治病曾花70万医保家人称从没办过医保 “如果在派出所调查期间就同意取保候审,那么姜印根本就不会离开。”姜印的姐姐姜女士说,“姜印羁押时间内,前前后后看病花了好几十万。这些钱虽然表面上是看守所在支付,实则多数是走的医保。” 姜女士说,弟弟一直是低保户,没办理过医保,即使低保户享受部分医保待遇,也绝不会在两年内报销这么多。卢女士也证实:“我们家里从来没有过医保卡。在姜印成为植物人期间,曾有看守所的人员找我谈过给姜印办理医保一事,被我拒绝了。” 记者通过姜印的身份证号,在丹东市医保局办公大厅查询到,姜印确实存在一个医保账户。从2013年1月10日到2014年5月7日,姜印医保账户消费金额达到70余万。 姜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解释,2008年街道办事处曾受民政局委托取走一些低保户名单交予医保局,或许姜印的医保账户是那时建立的。对此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说法,姜印的妻子卢女士表示从来都不知道。 【追问】 医保可否报销如此大金额?在押人员是否可享医保超标?不该 姜印确实在服刑期间享受了医保待遇,并且在一年半时间内消费了70多万医保基金。在一年半内是否可以报销如此大的金额? 《丹东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显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年度内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符合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60%的比例赔付,最高赔付限额为7万元。 对比姜印在2013年医保消费的账单可以看出,姜印在医院治疗期间所消费统筹基金年度数字是6万元,最大限额是11万元。通过这两条对比,姜印在2013年中的医保卡年度统筹基金及最大限额均已超标。 此外,在押人员是否可享受医保待遇?《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参保人员被判劳动教养、判处有期徒刑期间,暂停其参保缴费,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封存个人医疗保险账户。 丹东市医保局政工科科长田力表示,将尽快把此事汇报上级领导,彻查此事。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