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西省阳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段建国受贿、玩忽职守案,12月23日在阳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段建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与贾岷岫(段建国之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原副巡视员)共同受贿人民币160万元,单独受贿人民币1300余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段建国在解决忻阜高速公路项目纠纷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