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左二)和同案被告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右二)、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钜源(右一)在囚车上。当日,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等5人涉贪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5项罪名成立的许仕仁被判入狱7年半,并要归还涉案的1118.2万港元贿款。郭炳江被判入狱5年,罚款50万港元,5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新华社记者 吕小炜 摄) 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等5人涉贪案2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5项罪名成立的许仕仁被判入狱7年半,并要归还涉案的1118.2万港元贿款。郭炳江被判入狱5年,罚款50万港元,5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 同案其余两名被告也被分别判刑。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钜源被判入狱6年兼罚款50万港元,6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被判入狱5年。而根据香港高等法院本月19日作出的裁决,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联所有罪名不成立。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麦机智指出,许仕仁的缺点是贪婪,为自己争取最多利益而违反公职人员的职责,令很多香港人失望。他表示,判刑时已考虑许仕仁的功绩品格。 现年66岁的许仕仁是涉及刑事罪行被捕的香港特区最高级别前官员,他与郭炳江等5人涉贪腐一案自今年6月4日起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开审,5名被告共面对8项控罪,许仕仁在案中涉及全部8项控罪。 据了解,许仕仁被指控在2000年至2009年担任公职期间,涉嫌收受超过4000万港元利益,优待新鸿基地产及其附属公司。 在本月19日的审理中,陪审团裁定许仕仁涉嫌贪腐的5项罪名成立,包括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1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1项违反防贿赂条例。郭炳江被裁定1项罪名成立,即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陈钜源及关雄生被裁定各2项罪名成立,即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1972年注册成立,由郭氏兄弟的父亲郭得胜创办,数十年来业务发展稳健,是香港地产界最大型企业之一。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