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月8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负9.56%。据此测算,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下调350元左右。 1月12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十个工作日。由于欧佩克国家仍拒绝减产,国际油价9日收盘继续走低,这使得调价窗口到来时国内汽柴油价格大幅下调的预期进一步明确。 由于全球原油市场供应过剩的局面持续,投资者担忧心态不减,自2014年6月下旬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探。进入2015年,在对供需格局持续悲观的预期下,国际原油价格连连收跌,纽约商品交易所轻质原油期货价格已跌破每桶50美元,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也逼近每桶50美元关口,二者均已达到近五年半来的新低。 我国于2013年3月底出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新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2014年7月以来,在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跌的影响下,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也出现罕见的连跌局面。剔除2014年11月28日成品油价格因消费税上调抵消价格下调幅度而未作调整,此次将迎来油价调整的“十一连跌”。 自2014年6月下旬以来,布伦特以及WTI原油期货价格跌幅已超过55%,而国内汽、柴油价格虽也达到五年多来的低位,但下滑幅度仅为20%多。 市场机构中宇资讯分析称,二者出现差距主要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零售价格的制定,是以国际油价作为基准价,根据吨桶比、汇率等折算为国内价格,再加上国内加工以及流通领域的费用后,最终确定的零售价格,是属于上限价格,并不是与国际油价形成绝对的一比一的关系。另外国内成品油质量升级加价政策,以及2014年末连续两次的成品油消费税的上调等都对国内油价形成影响。综合来看,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的涨跌受国际油价影响但并不完全一致,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也发挥着稳定国内油价的作用。 不过,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12日两次成品油价格下调均“遭遇”消费税上调后,市场担心油价在进入“五元时代”这个关键价位前是否会再次遭遇消费税上调的“临门一脚”而落空? 我国汽柴油消费税的调整依据是2009年颁布施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条例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因此,只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上报国务院,经过国务院批准,就可以对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 油价下调无疑将有利于民生,但价格是调节消费行为的重要杠杆,在油价的“跌跌不休”中,一种新的担心开始上升:过低的能源价格,不利于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以及资源环境压力的缓解,并对正在推进的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造成困扰。从这个角度看,通过再度调整消费税调节消费行为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但中国消费税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才是最为有利的,收上来的消费税如何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向公众公开也应是必要的程序。 国际油价的下行已对中游炼化企业及终端零售环节产生巨大影响。根据中宇资讯的估算,2014年主营炼厂的平均炼油利润由770元/吨左右的高位大幅下挫60%左右至305元/吨左右;而地方炼厂生存更为困难,炼油已长期处于亏损局面。对于加油站来说,汽油还有部分盈利,但柴油盈利水平有限,正面临亏损。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