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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独”分子难逃历史和人民的审判

时间:2020-12-03 09:31来源:统一之声 作者:董拔萃
日前香港《大公报》报道,大陆有关方面正在拟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对那些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的顽固分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依据《反分裂国家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及有关“分裂国家罪”等条款绳之以法,终身追责

  日前香港《大公报》报道,大陆有关方面正在拟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对那些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的顽固分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依据《反分裂国家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及有关“分裂国家罪”等条款绳之以法,终身追责。笔者认为,这是实现国家统一前给“台独”顽固分子最后的警告,也是给予弃“独”从善,悔罪自新的一次机会,在当前两岸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这一举措非常及时,非常重要。

  一、对“台独”分子的罪行“记录在案”,长期追惩,是历史正义的必然。

  16年前笔者在《就目前的局势论<统一法>的必要性》(见菲律宾《世界日报》《联合日报》《商报》2004年7月31日)文中提出一些看法,其中有:《统一法》应该对所谓的“中华民国”予以定性,对“台独”定义,对搞分裂及支持“台独”的行为有明确的惩治条文。根据联合国2758号决议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民国”已不被国际社会所承认,陈水扁的伪政权如果企图搞独立,台湾则属于叛乱地区,任何时候对其征讨,都师出有名。当时有学者建议,对“台独”分子及其活动,应“记录在案,长期追惩,追溯期为100年”。笔者在该文表示赞同和支持,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建议。把“台独”骨干及为虎作伥者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可昭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更可警示后人,背祖忘宗,叛国辱族,将遗臭万年。

  今年4月12日,笔者在中国台湾网发表《纪念反<分裂国家法>颁行15周年》文章,再次提出,今日之民进党当局,在岛内制造“绿色恐怖”,迫害统派人士,严重地危害两岸同胞利益,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福祉,如果勾结外国势力,挑起台海战争,或让外国军事力量介入,犯我中国领陆领海领空,“台独”主要骨干应列为恐怖分子、叛国者及战犯,对这些败类的一切罪行记录在案,公布名单,长期追惩,严惩不贷。

  日前,看到祖国大陆正在研究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的报道,感到非常振奋,期待相关政策法规适时出台,对在岛内外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的首要分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依法惩治。

  二、“台独”分子扑克牌与“台独”分子群丑图

  日前又在网络媒体看到曾引发热议的2018年海峡卫视《今日海峡》推出的13张“台独”分子扑克牌,其中有:“台独教父”、“两国论”炮制者李登辉;“两国论”起草者、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台独工作者”、“行政院长”赖清德;“一边一国”推动者、搞“入联公投”的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曾任民进党主席、宣称“台湾已是主权独立国家”的苏贞昌;曾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搞“台湾正名”运动的吕秀莲;曾任民进党主席、“行政院长”、“恐怖平衡”发明者的游锡堃;还有“台独”金主、铁杆“台独”大佬辜宽敏;创立“独立台湾会”、“台独”著作《台湾人四百年》的作者史明;推行“法理台独”、曾任民进党主席的林义雄;台湾媒体台湾民视董事长、“喜乐岛联盟”总召郭倍宏;“太阳花”幕后黑手、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昌;“台独”激进分子、曾任台湾成功大学教授、号召学生反服贸的蔡丁贵。这些“扑克牌”中的人物,只是“台独”顽固分子的一小部分。2018年还另有54张扑克牌的“台独”分子名单。有关“台独”组织与人物,2008年九州出版社出版了全国台湾研究会副秘书长杨立宪编著的《“台独”组织与人物》。该书对2008年以前的“台独”组织和参与“台独”活动的主要领导人物有较详尽的介绍。10多年后,一些“台独”分子的职位和状况都有变化,也出现新的“台独”顽固分子。总之,无论老“台独”或新“台独”,其涉“独”言论和谋“独”行径,同样都会被“记录在案”,都必须为其曾经或现行的罪行付出代价。

  2004年陈水扁由“3·19两颗子弹”连任后,“台独”活动更加疯狂。出自对“台独”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的愤慨,笔者发表《群丑图——诗12首为“台独”分子写照》(见菲律宾《商报》2004年9月23日),对其时狂妄的“台独”分子以诗的形式“记录在案”。如对李登辉,摘录如下:“亡命天涯何处归?华奸日犬李登辉。回光返照魂将散,哭向东瀛路已非”。自称“22岁前是日本人”的大汉奸,“台独教父”、“黑金教主”李登辉,在2003年恐惧陈水扁不能连任,其将受到清算,即哀叹或将“亡命天涯”。李登辉最终虽没有“亡命天涯”,而作为至死不悔的“台独”顽固分子终其一生,虽已死亡,但将其“台独”罪行公诸于世,依法追惩,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上,是绝对必须的。

  笔者《群丑图——诗12首为“台独”分子写照》发表于至今已过了16年,两岸关系和人事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曾经的“台独”分子和支持“台独”的人,有的迷途知返,走到参与两岸和平发展,支持祖国统一的正确道路上来,受到欢迎。有的“台独”一路走到黑,继续疯狂,将走向最后的灭亡。在不同时期,也冒出一些极为疯狂的新的“台独”顽固分子,诸如“台独金孙”、“务实的台独工作者”赖清德,把台当局“驻美代表”改为“台湾驻美大使”的萧美琴,围攻、推打以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身份赴台湾进行学术交流的海协副会长张铭清的“台独”黑打手王定宇,还有为民进党“台独”政权效命的军政要员、“台独”金主,“台独”媒体大佬、名嘴、网军首要分子,“台独”理论家,“台独”精神领袖,以及任何形色的“台独”顽固分子。都应根据其危害性及情节的轻重,拉入“台独”分子清单,受到人民的审判和历史的惩罚。

  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台独”分子难逃历史和人民的审判。

  中国政府对台政策是十分明确坚定的,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但如果出现“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发生将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或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我们要正告任何形式的“台独”分子,“台独”支持者及“台独”金主,凡做过的必留痕迹,不要认为船过水无痕。在台湾岛内,或许在严重的“绿色恐怖”之中,民众暂时选择沉默隐忍,但所有的“台独”分子的一言一行,人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时间一到,账本翻出来,谁也赖不掉。任何破坏一个中国原则,勾结外部反华势力,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台独”罪行,中国人民是一定要对其清算的。任何流窜在海外进行分裂祖国的“台独”分子,无论是所谓的“驻外代表”、“侨务人员”,或以经济文化交流及其它名目,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勾连外国反华势力搞“台独”,海外每一个国家的侨胞也时刻紧盯着,任何“台独”言论和行径也同样会被“记录在案”,同样应被清算。

  正告民进党当局及一切“台独”分子,对中国政府的政策和有关部门的一次次的警告,不要置若罔闻,无动于衷,这是国家和人民对你们仁至义尽的挽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在此时间节点,过了这个村就没了那个店。应该把握好稍纵即逝的机会,放下屠刀,好自为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数十年来,“台独”分子及其分裂活动对国家民族造成严重危害,人力资源、物力资源的耗损难于估量。是该到了“一切都报”的时候了。我们绝不能任由“台独”分子勾连外国反华势力,把台湾变成外国“反华”的前进基地,宝岛成为军火库,台海成为战场。我们绝不能任由民进党当局“去中国化”,让新生代认贼作父,成为洋奴鹰犬,视祖国为敌国,视同胞为仇雠,我们绝不让民进党当局把宝岛出卖给外寇成为殖民地,“台独”分子在宝岛横行,逍遥法外,所以说,解决台湾问题,对“台独”分子的全面清算,实现国家统一,势在必然。

  拟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终身追责,依法惩处是历史正义的体现,是依《反分裂国家法》、《刑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对“台独”精准打击的重要措施,严惩极少数恶贯满盈、无可救药的顽固“台独”分子,挽救一部分误入歧途,从事支持“台独”的人,教育被蒙骗的民众,认清是非善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每一位中国人必然的责任。

  笔者认为,对于一些由于社会环境影响,特别是青少年,他们从小接受“台独”思想教育,生活在“独”氛严重之中,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要特别耐心地给予时间,即使一时转不过来,更要有耐心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台独”的要害,认同自己的国家民族,走上正轨。虽然台湾经历70多年的分离,特别是李登辉执政以后30多年严重的“台独”民粹的影响,但5000年中华文化在台湾的底蕴是深厚的,广大台湾同胞对国家民族的认同感是不会消失的。

  无论什么人,不管他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只要放弃“台独”主张,认同“九二共识”,走到两岸和平发展,促进祖国统一的正确路线上来,都还有弃恶从善,重新做人,将功赎罪的机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台独”分子都不要抱持侥幸心理,幻想能逍遥法外。倘若无视高悬的法律之剑、正义之剑、最终必受历史和人民的审判,受到应有的惩罚。(作者系菲律宾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编辑: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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