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22日讯 据香港大公网报道,香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表示,他与太太现时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土地,他太太曾是一间公司的董事和少数权益股东,该公司在1994年在上水买入一幅农地作假日休闲用途,但他太太已于去年10月上旬出售所有股权,并辞去董事一职。 强调已按机制向特首及行会申报 他说,在处理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相关事宜和行政会议审批相关项目时,均遵从《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和《行政会议成员守则》的规定并作出申报。根据行政会议申报制度,如果是配偶的资产,他并不实质拥有,就无须申报利益。 他与太太商量后,去年9月已主动向行政长官报告,他太太亦已悉数售清股份,并且辞退董事职位。他在香港没拥有土地或物业,他太太则透过有限公司在跑马地拥有一个住宅单位连同两个车位,以及在铜锣湾拥有两个相连的办公室单位自用。除此以外,她在香港没拥有其他物业或土地。(实习 周琳)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