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超级市场前职员欺诈公司910万元,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5年。 张营达,35岁,百佳超级市场前高级仓务文员,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名。法官李素兰判刑时指,被告所犯的罪行经过精心策划,而且犯案时间长。法官又斥责被告违反其前雇主对他的信任。 案情透露,案发时被告受雇于百佳,在位于上水的新鲜食品分发中心任职高级仓务文员。按照法例规定,中心包装某些种类的食品时,须张贴“此日期前食用”的食物到期卷标在产品上。该中心一直使用适用于“标签打印枪”的打印式标签。但在被告的安排下,一家贸易公司于2007年成为“百佳”的标签供货商。 2007年8月7日至2010年12月14日期间,被告向该贸易公司发出521张购货订单,订购约1.17亿个“此日期前食用”标签。但有关标签并不适用于“百佳”新鲜食品分发中心。被告收货后将标签存放在中心内,其后当作垃圾扔掉。案情透露,“百佳”因而向该贸易公司支付910多万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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