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讯 为加强乡(镇)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乡(镇)的前沿哨所作用,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淮阴区正式出台《2015年度防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工作考核办法》。 在问责对象上,《办法》实行党政一体化问责,向乡镇领导干部延伸。办法强调:加大巡查力度,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确保违法建设发生48小时内拆除率100%和违法用地48小时内查处率100%。 办法同时要求,全区防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落实奖惩兑现,不打和牌。各责任单位违规审批、变相默许违法建设或违法用地的,一经发现,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