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贾立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16日宣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对1996年“4·9”案进行审查,已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5日送达申诉人的再审判决书,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同日,内蒙古高级法院宣布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挂帅的调查组,对法院系统造成错案错判负有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展开调查。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一个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随后,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毛纺厂厕所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今年11月,内蒙古高级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进行审理。 ■新闻链接 18年前报道揭示“破案”细节 1996年4月20日,刊发在呼和浩特当地媒体的《“4·9”女尸案侦破记》介绍了案件“侦破”细节。 1996年4月9日晚8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电话报案称:在锡林南路与诺和木勒大街相交处的东北角,一所旧式的女厕内发现一具几乎全裸的女尸。报案的是呼市卷烟厂二车间的工人呼格吉勒图和闫峰。 这篇文章里称“冯副局长、刘队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因为呼格吉勒图不是拒绝回答,便是东拉西扯,而且往往是答非所问。就像在狂涛中颠簸的一叶小舟,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天与水之间的差异。在审讯呼格吉勒图的过程中,由于呼的狡猾抵赖,进展极不顺利。”“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在10日亲自来到分局,特别指示,分析案情”。在“熬了48小时之后才获得的”口供之后,文章的结尾却是斩钉截铁的:“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 公开资料显示,当年侦破“4·9女尸案”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许多警官,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 在当年的呼和浩特“严打”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上,刘旭、任俊林均获得个人三等功。当年主办呼格案的冯志明,目前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对该案作出“特别指示”的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后升任内蒙古公安厅巡视员,据称其现已退休。而其他涉及该案的法官、检察官等也大多获得了升迁和正常退休。 迟到的正义后还有疑问 真凶精斑样本为何丢失 迟到的正义终归是正义。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无罪。对于社会公众来说,相较于无罪判决,大家更期待的是案件真相。早在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就已经供述其杀害本案被害人并亲自指认案发现场,为何时隔9年之久,赵志红案仍未有定论?赵志红是否为本案真凶,还望相关办案机关尽快侦查核实,尽快还真相于大众。 9年未及时启动再审程序 从本案再审判决书看,并非是依据新证据、新事实而作出的改判。再审判决书中所阐述的三点理由,完全是在一审、二审中根据当时的事实就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即使赵志红的出现对于本案是一个转机,但早在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就供述杀害本案被害人并亲自指认案发现场,实际却迟至2014年11月20日方才启动再审程序。 事实上,2005年,在赵志红落网并主动招供此案之后,当时复查的内蒙古政法委“一位主要领导”就曾经公开对媒体表示,“以法律的术语讲,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冤案”,“杀错了”。 在赵志红被不公开审理时,10件命案中只被起诉了9件。缺席的一件,就是他主动招认的呼格案。如果不是连续的内参文章,赵志红甚至可能当时就被判处死刑,使案件进入更加死无对证的境地。 昨天,内蒙古公安厅纪委相关领导证实,内蒙古公安厅已经开始依法调查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包括当年主办此案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复查过程存在“肠梗阻” 已经退休的赫峰,退休前是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原局长,主管刑侦。赵志红的落网,就是他一手策划。亲眼看过呼格笔录和口述的他,也成为复查此案专案组的重要负责人,多年来一直推动此案进程。 在他的表述里,“检察院、高院几年前已经查的很清楚,结论和我们公安基本一致,是错案。为什么迟迟没有启动再审程序,是上层的事情,基层的公检法也没有办法。” 而连发5篇内参的新华社记者汤计,则在9年的时间里反复感到“震惊”。首先让他震惊的是,当赵志红供述自己是真凶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凶手精斑样本却“莫名丢失”了。包括当赵志红供述了10起命案后,起诉书也是莫名其妙变成了9起。很明显,有人意识到了错判,却迟迟不肯正视,甚至想继续隐瞒。 其次,汤计还注意到一个细节:“我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每当自治区政法委研究呼格案时,内蒙古高院派出的参会领导都是那位呼格案的二审审判长。”因此,他转而呼吁跨省异地审判——很明显,复查的过程中存在“肠梗阻”。 直到2013年,内蒙古高院再次启动复查,新任的院长胡毅峰,才让汤计感到“转机来了”。为什么?“法院内部先前的消极因素被禁止介入,案子因而推动很快”。 耐人寻味的是,今年11月,在宣布此案进入再审程序的新闻发布会上,面对“案件启动复查和再审过程中是否受到了当年办案人员的干扰”的问题,内蒙古方面的回答是:“在复查期间,没有遇到阻力和障碍。”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