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环保9月21日电(陈相乐) 近日,环保部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8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8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济南、邯郸、保定、邢台、唐山、衡水、石家庄、廊坊、北京、沈阳和郑州(两市综合指数相同,排名相同)。 针对成为空气质量最差城市,济南市环保局对外发布情况说明及后期改善空气质量具体措施。 2013年以来,济南市情况一直不理想 济南市环保局对外表示,目前,环保部仍然只对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进行排名,即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和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以及其他区域的27个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山东省参与排名的为济南、青岛两市。 自2013年实施排名制度以来,济南市情况一直不理想。据了解,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19次月排名中,济南市除2013年3月份、12月份为倒数十三名外,其他17次均进入后十名,其中3次倒数第四、4次倒数第五、3次倒数第六、4次倒数第七、2次倒数第八、1次倒数第九。 今年1-7月,济南市四项主要污染物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改善,改善率分别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9.0%、细颗粒物(PM2.5)15.9%、二氧化硫19.6%、二氧化氮8.8%(今年1-8月平均,同比改善率分别为7.9%、14.8%、18.5%、7.3%),但在全国排名依然落后。济南市环保局表示,主要原因是济南长期以来市区排污总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改善后的污染物浓度水平依然居于高位。客观上,市区不利的地形、气候条件决定了环境容量较小;同时,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且重点企业过度集中于市区),量大面广的施工工地及相对粗放的扬尘防控水平,不断增长的集中供热需求、机动车保有总量和日益拥堵的交通状况都对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带来了很大压力。 今年8月,济南市空气质量有所反弹,排名进一步下滑(去年8月排名倒数第四,今年7月倒数第五)。除二氧化硫继续改善外,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氮浓度分别比去年同期升高8.1%、10.3%和7.7%。 导致济南空气质量反弹的多个因素 济南市环保局对外表示,导致济南空气质量反弹有如下几个因素: 一,全月降水量同比减少1/4,不利于污染物的冲刷和扩散;二,扬尘防控难度加重,去年8月济南市遭遇连续高温天气,仅上半月就发布14次高温预警,建筑工地多次因高温停工,客观上减轻了扬尘污染,今年8月没再出现此类情况;部分工地受7月间部分时间暂停渣土运输的影响,8月份开始集中进行渣土清运,致使扬尘污染加重,同时增加了运输车辆的尾气污染贡献;三,“双高”行业开始复苏,以济钢为例,粗钢产量同比增加20%、焦炭产量同比增加10%;四,区域联片污染特征开始显现,本月济南、淄博、德州和聊城四个紧邻的城市PM2.5浓度均为0.075mg/m3,并列全省倒数第一,而作为清洁对照点的跑马岭子站PM2.5浓度也达到0.071mg/m3,与市区基本一致,二氧化硫浓度为0.054mg/m3,小幅超过市区的0.051mg/m3。 除此之外,济南市环保局还表示,从外部情况看,其他城市也在举全市甚至全省之力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改善进度明显加快。以河北省石家庄为例,环保部公布其上半年PM10同比改善率达到28.4%,济南市同期虽然也有改善,但改善率只有9%;而颗粒物(PM10、PM2.5)正是影响济南空气质量、导致排名落后的主要因素,8月份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78,其中最高的两项就是PM2.5(指数为2.1)、PM10(指数为1.92),污染贡献率占到了51.7%,颗粒物依然是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难点和关键。 济南将如何摘掉“空气质量最差城市”帽子? 济南市环保局还对外披露,面对严峻形势,济南市环保系统将继续咬定“推动空气质量逐年改善”这个中心目标不动摇,知难而进,敢于担当,努力作为。 一是发挥济南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推动落实《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期)》,推动建立齐抓共管的好局面。 二是推进济南市大气污染源限期达标工作,强化执法监管,不间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为有效缓解采暖季期间的煤烟型污染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立足监督考核,协调推进城区建设扬尘集中治理;以分类挂牌管理为手段,以可吸入颗粒物的改善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为标准,对各区、高新区进行综合评价,推动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加快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步伐,着力抓好已建成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管和监测。 五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以火电、钢铁、水泥行业脱硫脱硝为重点,确保列入责任书和减排计划的减排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发挥减排效益。 六是在做好源清单编制的基础上,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工作。 七是严格落实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健全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惩机制;继续每月公布各区、高新区空气质量排名,排名情况作为科学发展考核空气质量指标的计分依据。 八是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修订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点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8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8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6.7%~100.0%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0.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15.9%,中度污染为3.4%,重度污染为0.3%,未出现严重污染。主要污染物为O3,其次为PM2.5。海口、昆明、厦门等19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秦皇岛、徐州、中山等31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重庆、天津、苏州等17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合肥、保定、济南等7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与去年同期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78.7%上升到80.4%,升高1.7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73.1%上升到80.4%,升高7.3个百分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8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济南、邯郸、保定、邢台、唐山、衡水、石家庄、廊坊、北京、沈阳和郑州(两市综合指数相同,排名相同);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珠海、中山、江门、舟山、拉萨、深圳、贵阳、台州和惠州。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