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作为单位副职,却未正常上班,连一把手都很少看到他;正常上班仅三个月,却又出事了——因为近期发生的打砸租户事件,陕西省神木县财税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陈志平变得广为人知。据悉,陈志平与人合伙100万元买下年产120万吨煤矿,3年后以1亿元转让。(6月19日《南方都市报》) 要不是这一起打砸租户事件,很多人恐怕都不知道陈志平作为一名政府官员,不仅多年来炒矿暴富,又倒卖土地、建有大厦。如今,虽然陈志平很多事情已经被暴露,但还有很多问号有待打开,比如,陈志平在炒矿、倒地过程中有没有动用自己的权力资源?再如,陈志平作为单位领导,不正常上班为何没人管? 尤其是,中央早有多道禁令,禁止官员及官员亲属经商办企业,陈志平何以矿照炒、地照倒、大厦照建?从1984年至今,类似禁令已经不下10道,然而,陈志平的买卖却越做越大。 显而易见,陈志平不正常上班,既不符合《公务员法》的要求,也不符合《公务员考核规定》,但陈志平一边当官一边经商,两不误。 从报道来看,陈志平经商办企业已经有10多年,如果说当地监督部门一点不知道陈志平的事,绝不可能。如果知道陈志平经商办企业而不调查、处理,只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像陈志平这样的“官商”在当地有不少,监督部门也习以为常了;二是陈志平长期不上班、经商却没有被调查、惩罚,背后很可能有保护伞。 不排除陈志平以别人“打掩护”,但恐怕在一个小地方的官场,很多人都知道陈志平的那些事儿。何况,陈志平供职的神木县财政局大楼和其名下的融信大厦比邻而立。再加上陈志平拥有大面积房产、多套豪宅、多辆名车,应该是当地知名的“官员富豪”之一。因此,神木县上级有关部门应该把打砸租户事件当成一封“举报信”,深入调查陈志平违规经商、不正常上班等问题,同时,还必须调查清楚神木县到底有多少“陈志平”。 不可否认,陈志平之所以长期违规,主要原因在于当地有关方面不作为,但我们还应该看到,落实中央相关禁令不仅是基层党政部门的责任,上级有关方面也有责任考核、督察相关禁令的落实情况。如果地方部门包庇某些违规官员,而上级部门也不作为的话,相关禁令和废纸恐怕没有什么区别,这是很不应该的。 ■微声音 @中国青年报:《先把决策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决策权是行使公权力的最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每项决策都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理应受到最严格的规范和制约,应尽早将其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新京报:《“作弊入刑”方能威慑替考参与者》:从立法上加大对替考组织者、策划者和公务人员参与者的法律成本,在《刑法》上加入相关罪名,在行政责任上加大处罚力度,使替考组织者和策划者得不偿失,不敢越雷池一步,才能真正杜绝“替考门”的再次发生。 @京华时报:《指导工资如何变靠谱》: 缺乏企业的主动配合,社保部门“指导工资”的年年看涨,最终只能成为画饼。因此,与其年年都放看得见摸不着的礼花,不如探索一下如何增强企业加薪的空间和动力,让企业能主动给员工涨工资。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