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4月9日讯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清明节前一天的晚上9点59分,济南天桥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洛安路东段,一辆轿车撞上一男一女两个行人,其中男子当场死亡,女子已被市民送往医院治疗,而肇事驾驶员却弃车逃逸。 民警赶到现场后,现场只留下了一辆车号为鲁N J8A55的黑色奔腾轿车,肇事司机早已不见踪影,肇事车前挡风玻璃被撞的粉碎,在车前面的一辆红色轿车下面,躺着一名浑身是血的男子。 事故现场市民:“伤了两个人。”120救护人员的检查后发现,这名被撞男子已经死亡。 救护人员:“刚才我们来拉了一趟,拉那个的时候这个已经没有生命体征。那一个已经送到医院去了。” 济南市天桥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胡彦军:“经过了解,刚开始驾驶员发生事故以后,还在抢救伤者,事后驾驶员就逃逸了。”于是民警立即对这辆车的号牌进行网上查询,这辆车登记的车主是德州齐河县晏城,民警立即赶到车主家中后,车主并不在家,而车主的父亲说这辆肇事车早已由法院判给了一名叫蒋某的人,但无法联系到蒋某。” 就在民警调查案件的时候,第二天一早犯罪嫌疑人武某迫于各方面压力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武某说,当晚知道自己撞人后也不敢回家,就在小清河岸边待了一晚上,得知交警都在找他,受不了心里的压力选择了投案自首。 经了解,犯罪嫌疑人武某今年24岁,济阳县太平镇人,曾因抢夺罪被判有期徒刑,至此,4月4专案组连续作战近13个小时后,该案成功告破。济南市天桥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胡彦军:“他是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驾车一定要谨慎慢行,一但发生交通事故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应该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