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十问”静态停车 交警权威政策解读 随着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停车供需矛盾也不断凸显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刘海臣 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杨兴)截至2013年底,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33万辆,停车供需矛盾不断凸显。 由此,市民对城市静态交通管理十分关注,不少市民都有疑问。昨日,沈阳交警部门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居民区经业主大会同意,可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 问:我家小区旁边小马路没划停车位,晚上能在这停车吗? 交警解读:小区周边有条件停车但尚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三、四级马路,在不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前提条件下,当日19时至次日7时时段内,允许居民按照道路方向临时有序借道停放,公安机关暂不予处罚。 问:我能把车停在我家附近的单位、小区吗?收费不? 交警解读:政府提倡和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采取错时停车等方式向社会开放其所属的停车场(库)。 依据《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本居民住宅区停车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按照申办公共停车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居民住宅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停车场,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 问:我单位旁边有商家占用停车位,允许吗? 交警解读:依据《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或者擅自施划、撤销停车泊位;不得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停车泊位的使用。擅自施划或者撤销停车泊位,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泊位数量,每个泊位处200元罚款。 问:我是个新手,想问下停车有啥要求没? 交警解读:依据《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 (二)城市公共汽车、城际公共汽车应当在指定的站点停车上下乘客,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三)机动车在停车泊位里停放,应当按照泊位内的箭头指示停放;无箭头指示的,车头应当朝道路方向停放; (四)在准许临时停车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应当按照行驶方向停放; (五)其他有关机动车停放的规定。 违反第(一)项规定,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元罚款;违反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处100元罚款。 擅自设停车场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问:为啥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一样? 交警解读:目前沈阳市执行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是依据沈价发[2006]203号《关于调整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白天临时存放(8:00至21:00)小型车辆收费2元;夜间临时存放(21:00至翌日8:00)小型车辆收费3元。路外停车场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一般采取计时方式收费,平均每小时为2~5元不等,具体由市物价部门核定。 问:发现停车场乱收费该咋举报? 交警解读:对于有资质的停车场,如属于乱收费的,由物价部门处罚,可以拨打电话12358举报;如果是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擅自收费,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罚,可以拨打市、区两级停车管理部门举报电话;擅自设立停车场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撤除,逾期未撤除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沈阳市停车办:23108317 和平区停车办:23300775 沈河区停车办:24846810 铁西区停车办:25850179 皇姑区停车办:86413666 大东区停车办:88556734 浑南新区停车办:23118658 沈北新区停车办:62540511 于洪区停车办:25836691 苏家屯区停车办:31488716 张士开发区停车办:85815926 北站地区停车办:88509175 鼓励弃管小区采取错时停放的方式对外开放 问:马路边上的停车位都根据啥划的? 交警解读:依据《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施划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施划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不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2.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3.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区域不得施划设置道路停车泊位: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临时停车的地点;2.市区主干道和城市快速路;3.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停车泊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二百米内;4.消防通道、盲人专用通道;5.其他不宜施划设置的路段。 问:我家是弃管小区,能申办停车场吗? 交警解读:无物业的弃管小区经所在街道或社区同意,可以按照自管自治或委托专业公司(有经营停车资质的公司)看护的模式,经小区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将弃管小区进行封闭后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停车场应优先满足小区内居民停放。鼓励弃管小区采取错时停放的方式对外开放。 问:承包路内停车泊位该咋办理? 交警解读:依据《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道路停车泊位可以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确定经营者,经营者缴纳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用于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目前,各区政府均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确定路内停车场经营者。 问:我有块产权地,想干停车场咋办? 交警解读:自有产权用地,包括沿街单位门前自有产权用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物价等手续,并在办理后10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向公安机关备案内容包括:停车场名称、土地使用权证明、交通组织图则、停车场平面图、开放泊位数量、开放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标准、服务和投诉电话等。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