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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消除不良征信是个骗局

时间:2022-03-22 18:19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周晶晶 余佳 胡雪
经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以交往为由诈骗多名女性钱财的刘某被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2.3万元。

  经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以交往为由诈骗多名女性钱财的刘某被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2.3万元。

  办案检察官介绍,2018年1月,四川成都的林女士在网上认识了男友刘某。在林女士眼中,刘某从事金融工作,工作能力强,出于对他的信任,林女士不仅掏空了自己的钱包,还通过各种网贷平台贷款支持男友。林女士的家人也认为刘某不错,希望他们能早点结婚。

  直到2019年10月,林女士接到蒋女士的电话:“我的小孩已经8个月了,我们只差结婚了,我家里人都对他很信任。”林女士虽然不敢相信,但还是立刻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不久,刘某到案。经过初步侦查发现,被害人共有18人,有刘某通过网络游戏认识的蒋女士等5人,还有通过贴吧等途径认识的苗女士等13人,刘某隐藏了自己已婚的事实,以相同理由骗得她们共计152万余元。不仅如此,刘某还曾盗窃多名被害人共计6万余元。

  该案移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分析,这是一起以网络交友为名的诈骗犯罪活动,刘某通过网络游戏、聊天工具等认识被害人,在线上培养感情、获取信任,以招投标活动的高利润为诱饵,诱使被害人投资。刘某还声称被害人有征信问题,以帮助被害人解决征信问题为由骗取费用,完成诈骗。

  据刘某供述,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招投标项目,也没有能力帮人解决征信问题,所骗钱财不是用来消费就是用来填前面欠债的坑。

  办案检察官介绍,本案中的大部分被害人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有征信问题。刘某利用的正是被害人急于投资获利的迫切心理和害怕征信出现问题的恐惧心理。

  2021年11月,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周晶晶 余佳 胡雪)

(编辑: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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