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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年为游客退货17494起 退款1.22亿元

时间:2021-04-30 10:44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韩帅南
记者29日从2021年云南旅游市场工作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自2019年5月1日起,截至2021年4月29日,云南省已为游客成功办理退货17494起,退款1.22亿元,平均每起退货金额6896.72元。

云南两年为游客退货17494起退款1.22亿元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韩帅南 摄

  中新网昆明4月29日电 (韩帅南)记者29日从2021年云南旅游市场工作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自2019年5月1日起,截至2021年4月29日,云南省已为游客成功办理退货17494起,退款1.22亿元,平均每起退货金额6896.72元。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杨澄在发布会上介绍,针对游客购物不满意这一旅游市场痛点问题,云南于2019年5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经过两年的运行,这一举措取得较好成效,保障了游客合法权益、优化了旅游消费环境,‘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杨澄称。

  在为游客办理的17494起退货中,退货金额最高的一起达30.61万元。退货种类最多的为珠宝玉石类,占退货数量的76.35%,其次为银制品占14.15%,普洱茶占1.27%。

  杨澄表示,云南省“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呈现随时退、快速退、游客满意三个特点。游客24小时都能通过“游云南”APP、“游云南”小程序的“我要退货”功能发起退货申请;退货申请平均响应时长为13分钟,达成退货共识平均时长为4小时54分钟,收到退款平均时间为4天;根据“一部手机游云南”游客评价统计,游客对云南省“30天无理由退货”满意度为99.88%。

  据了解,从2017年至今,云南坚持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查各类涉旅案件,共查办案件7924件,处罚旅行社636家,处罚从业人员917人,采取强制措施47人,追究刑事责任31人;进行了15轮的综合监管考评,有2个州市政府被通报,3个州市领导被约谈,40余名干部被问责。(完)

(编辑: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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