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将正式实施。你知道新《广告法》中有哪些新规?广告发布需要注意哪些?浙江省工商局发布6条解读,有针对性地将当前广告发布方面集中违反新《广告法》的情况进行了梳理。也就是说,以下这几点是现在的“重灾区”。今后做广告,可不是你想怎么夸就能怎么夸的了,一不小心就要违法啦。 明星不能代言医疗用品了 【现状】这个广告很多人都看过——某明星手拿一瓶眼药水,说:“白内障有得医,莎普爱思滴眼睛。”名人、明星给这些医疗用品、医疗服务代言、做广告的屡见不鲜。 【解读】 新《广告法》明确禁止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利用代言人做推荐、证明。今年8月份,在监测中发现有22则医药类广告违法使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以后看不到“森碟”的广告了 【现状】自从“爸爸去哪儿”等一系列亲子真人秀电视节目走红,那些明星的孩子简直比他们爸妈还红,广告代言不断。监测中发现,“途牛旅游网”和“小天才电话手表”等广告都用这样的小朋友进行了代言。 【解读】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广告法》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或从事广告代言活动。 除菌率99%,证据呢? 【现状】经常看到一些洗手液广告,一个圆圈里布满细菌,用洗手液洗了之后,就变成另一边圆圈的情况——细菌只剩没几个了。广告里配的说明是“除菌率99%”。这种广告相当多,比如,“一节更比六节强”、“一晚只需一度电”…… 【解读】 这些数据看起来很专业,但背后却是不少商家随意夸大数据、虚构实验结果或非正常使用环境。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同时,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也应当明确表示。 赠品不能用“神秘好礼”来忽悠 【现状】逛街时,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十分抢眼又诱人的广告标语,比如,买就送“神秘好礼”,开业有“特大惊喜”等,而这些“好礼”和“惊喜”到底是啥,广告标语上是不会写清楚的。拿到手一看,往往很雷人——电视机买一赠一,结果送的是一个电风扇;“精美礼品”只是一个几块钱的地摊货…… 【解读】 新《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表述必须清楚明白。 违法广告最高可罚200万元 新广告法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发布虚假广告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以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在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等违法情形的,直接处20万元以上罚款。违法广告企业还可能会被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等一系列处罚。 此外,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对虚假广告发布均负有担连带责任。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不得作为广告代言人。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