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定安(海南)6月2日电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 彭娟 林小乃 海南定安县某中学一高中女学生严某某,对其产下的男婴不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和护理,在未能确定该男婴是否死亡的情况下将该男婴放入塑料袋内丢弃,导致该男婴窒息而亡。今天,海南定安法院一审依法判处严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2年底,严某某与王某某交往并建立恋爱关系。2013年9月,严某某发觉自己怀孕,为能继续上学,堕胎未成。2014年4月25日凌晨2时,严某某在宿舍楼顶生下一名男婴,认为该男婴可能活不了,于凌晨5时,回到宿舍找来一个黑色塑料袋,将男婴及连着的脐带、胎盘放入塑料袋中打结后丢弃到楼顶门后的角落里。经鉴定,男婴出生后约存活8-10个小时,系足月活产婴儿,因吸入异物窒息死亡。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