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南丰县公安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调查取证,成功破获一起小学门口投放危险物质案。目前,该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公安机关正对其依法布控。4月8日,被投放危险物质的莱溪乡杨梅坑小学已恢复了正常上课,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稳定。 7日上午8时许,南丰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莱溪乡杨梅坑村小学门口有两个黄色纸壳箱并在一村民家门口发现一封恐吓信,扬言要炸毁杨梅坑小学。接警后,南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派出刑侦、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经查,箱内疑似爆炸物原料为爆竹黑硝。通过公安机关的全力侦查,已锁定此案系犯罪嫌人黄某某所为。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为南丰县莱溪乡杨梅坑吴家庄村民,1997年10月份因盗卖甲鱼被以涉嫌销赃罪送劳动教养3年。刑满释放后,黄某某一直上访反映情况,自称没有盗卖甲鱼。黄某某长期居住在外地,以收废品为生,近期因经济状况和家庭矛盾等问题,遂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偏激言行。记者周桐报道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