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呼和浩特1月29日电 记者 张驰 2014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59件1610人,同比上升11.9%与17.1%,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4亿余元。这是今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向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做工作报告时公布的数字。 2014年,内蒙古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处大案688件,同比上升27.8,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0人,同比上升75.4%,依法立案侦查、逮捕了张继平、王会师、沈佳等11名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的厅级干部;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侵害民生民利的案件626件1086人;对183名腐蚀、“围猎”干部的行贿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2014年,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反腐,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慎重地查处每一起案件,全面实施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共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1301人,法院已判决791人,全部为有罪判决。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