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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利用学员信任集资诈骗3000万被判无期

时间:2015-01-22 17:14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洋
39岁的杨光自诩“亚洲八大著名讲师之一”,他借用给中年妇女讲授投资理财课程的机会,游说学员们通过他理财,由此非法集资诈骗近3000万元。该案上午在北京市三中院宣判,法院认定杨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9岁的杨光自诩“亚洲八大著名讲师之一”,他借用给中年妇女讲授投资理财课程的机会,游说学员们通过他理财,由此非法集资诈骗近3000万元。该案上午在北京市三中院宣判,法院认定杨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杨光原是北京某企业管理公司讲师。检方指控,其于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利用其授课讲师的身份博得学院信任,以投资理财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名,向学院及学员亲友集资,骗取刘女士等12名被害人集资款共计2970余万元,随后逃匿,至案发尚有人民币1740余万元未归还。

  庭审中,杨光并不认为自己是集资诈骗,他说自己有投资能力,那些钱是跟学院借的。

  但被害人刘女士说,2005年自己通过直销业务认识讲师杨光。2008年底主动联系杨想继续听他的课,他主要讲心灵成长类、营销和企业管理类的课程。2012年2月,杨光主动给她打电话,说有个投资项目不错,轻松赚钱,很多学员都在做,因为多年的接触,在没有得到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刘女士就给他汇了钱。起先每个月还有返利,但账目很混乱,如果她急需用钱,杨光才给她汇,后来回款就越发不及时。

  几乎所有学员的经历和刘女士一样,学员们都是在杨光的授课中对他产生了崇拜感,希望通过他赚大钱。而当学员们发现被忽悠,一起向杨光要钱时,他却消失了。

  法院查明,杨光并没有利用这笔钱投资,他发现缺口越来越大,便借助于赌博希望回款。随后其游走于吉隆坡等各大国外赌场豪赌和挥霍。最终,警方在济南市遥墙国际机场将其控制。经审理,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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