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他在北京犯下命案。逃亡四川12年后,他在怀孕女友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接受了一场迟到的审判(本报去年10月30日曾报道)。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被告人汪小松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2年10月1日,被告人汪小松伙同刘精锐、沈金洪,以出卖废品为由将31岁的被害人苗某骗至一居民楼地下室内,并持刀及绳子抢劫了苗某。在遭到抗拒后,汪小松持刀扎刺苗某胸、背部等处,致其当场死亡。后汪小松等人抢走苗某西门子手机一部及现金100余元。 逃亡12年后,汪小松投案自首。去年10月30日,此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我这些年过得很辛苦,内心不安,希望法律制裁我,这样也能安慰被害人的家人,”时年33岁的汪小松在庭上深深地忏悔。对于量刑,他称:“没意见,法院怎么判我都接受。” 经审理法院认为,汪小松在潜逃多年后在亲属陪同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可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因犯抢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汪小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死者苗某的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三万六千余元。 记者此前从一分检了解到,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刘精锐,作案后不久就被警方抓获归案,随后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嫌疑人沈金洪仍在逃。另据了解,目前,在老家的小艳已为汪小松生下孩子。(记者 严琪)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