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秦某16岁时,因抢劫罪获刑9年,还多次盗窃财物获刑,今年获释后不思悔改,盗窃2辆轿车。近日,道里区法院判处秦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5月13日深夜,刚刚刑满释放三个月的秦某,在哈市道里区安发桥附近,伙同刘某用其他机动车的钥匙,打开了一辆停在路边的桑塔纳轿车,并将车驾驶至道外区后丢弃路旁逃走。随后,秦某与刘某用同样的方法,将道外区某小区内一辆奇瑞轿车开走,丢弃在南岗区某商圈附近路边。不久,警方根据监控将车辆找回,经鉴定,2辆车损失共计1.5万余元。半月后,警方在南岗区某网吧将秦某抓获。 经调查,秦某今年26岁,他于2003年开始服刑,2012年刚出狱又因隐瞒、掩饰犯罪所得获刑1年,2013年又因盗窃罪获刑2年,前后共获刑罚12年。据其供述,因为觉得打工挣钱很累,所以他和刘某决定靠盗窃路边车辆“弄钱”,便先盗窃这两台车练练车技。当晚,两人把车停在路边后,打算卖掉,但是因为手续不全,因此迟迟无法出手。4日,道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和刘某构成盗窃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刘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 孙海颖) (编辑:admin) |